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记录,保证建筑工程的节能效果,制定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DB33/T1265-2021,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工程中围护结构、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监测控制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为基本要求,相关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节能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应与浙江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统一标准》DB33/T1192-2020配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