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要求,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需要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中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的村庄原则上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内和跨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确需编制村庄规划的,应经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村庄分类、行政村的规划布点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村庄单元划分及相应控制要求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村庄用地布局在村庄规划中确定。

发布于2021-05-22

参照《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可逆安装  reversible installation 一种实现部品部件拆卸、更换及安装时不对相邻的部品部件产生破坏性影响的安装方式。

发布于2021-05-19

参照《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设计选型  model selection design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系统性建造体系为基础,通过科学合理选择技术体系、选用标准化、通用化部品部件集成为装配式住宅的设计过程。

发布于2021-05-19

参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城区初始范围 preliminary urban built-up area 指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过程中的初始区域,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城区国土调查城市图斑数据覆盖区域。

发布于2021-05-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4月22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土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系列土地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评...

发布于2021-05-06

2021年04月29日,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发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服务指南(2021年4月版)》,包含城乡规划甲级资质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申请材料提交全流程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http://zwfw.mnr.gov.cn网上提交材料。

发布于2021-05-01

2021年04月29日,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发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服务指南(2021年4月版)》,包含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审批流程:1、接收报件和受理申请单位通过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资料,上传附件材料,提交申报申请;部政务大厅接件并受理。2、部内审批自然资源部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报部审批。3、办理批复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

发布于2021-05-01

自然资源部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现状城镇建设范围内的绿地、开敞空间等景观用地(三调为林地、草地等) 规则:按照实际用途认定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发布于2021-04-26

依据2021年5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已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原建设用地(三调为非建设用地)情形:  因低效用地再开发、原拆原建、矿山关闭后再利用等原因已先行拆除的转换规则:二调或年度变更调查结果为建设用地且合法的(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或1999年以前调查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拆除前地类认定。

发布于2021-04-26

依据2021年5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未审批已建设的用地(三调为建设用地)情形:  二调以来新增的未审批已建设的用地(二调为非建设用地)转换规则:2020年1月1日以来已补办用地手续的,按照三调地类认定,其余按照二调地类认定。

发布于2021-04-26

通过本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的规划编制单位,需在2022年年底证书有效期到期之前申请核发新证,实现新旧资质标准的统一。通过本轮核定的规划编制单位,申请新证时无需重新填报,只需补充新增加要求所需内容。由于资质从申报到公示批准有一定的周期,建议规划编制单位在原证书到期前提前2个月即提出申请。

发布于2021-04-21

总体思路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连续、稳定、转换、创新原则,依法依规加强规划资质管理。通过跨省通办、全流程网上审批、数据联网、后台核查等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资质管理、促进行业融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把握准、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力量,为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将按照两步走积极稳妥推进...

发布于2021-04-21

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不得开发、需要永久性保护的耕地空间边界。  其划定的流程主要包括: (1)基础数据收集整理 收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等成果数据。 (2)基本农田划出 市县根据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占用需求和生态退耕要求等进行基本农田划出。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

发布于2021-04-13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生态功能、农业功能、城镇功能三类功能适宜性评价。其中,城镇功能适宜性主要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战略区位、交通、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等角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现状地表实际情况,将其划分为适宜程度高、适宜程度中、适宜程度低三种等级。生态功能适宜性、农业功能适宜性、城镇功能适宜性评价完成后,按照以下方法集成,确...

发布于2021-04-13

三区指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三线指的是根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城镇空间: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  设空间和工矿建设空间,以及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空间。 农业空间: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  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  产用地,以...

发布于2021-04-13

我国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研究起源于 20 世纪 80 年代,经过近些年的不断探索,逐渐形成了涵盖自然-经济-社会的综合性承载力  研究成果。目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理论与方法  体系,且研究结果的客观性与可比性一直存在争议,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仍处于不断完善过程当中,目前主要依据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发改规划[2016]2043 号)。由于我国地域...

发布于2021-04-13

国家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到空间规划,首要任务就是落实主体功能区中提出的四类区域的空间管控问题。2017 年 8 月 29 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  干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动主体功能区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并要求到 2020 年,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县域空间格局基本划定,陆海全覆盖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多规  ...

发布于2021-04-13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战略。2010 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以来,我国主体功能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主体功能区理念已成为广泛共识,每个县级行政单元均已明确了主体功能定位,城市化战略格局、农业战略格局和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基本形成,...

发布于2021-04-12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答记者问, 关于此问题的提出及回答如下:这涉及到如何认识多规矛盾冲突的根源问题。我们认为,虽然多规不协调不一致表面上表现为用地图斑矛盾,但形成大量矛盾图斑的根源,却是各类规划在规划期限、坐标系统、  基础数据、管控分区、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互不衔接,同时也牵涉到规划背后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问题。 因此,推进多规合一,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不能从表面上的矛盾图...

发布于2021-04-12

2013 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提出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 限,落实用途管制。随后,中央多项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划都对探索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指导。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要编制 空间规划。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 规划...

发布于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