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并纳入政府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先冻结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经查处后,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直接扣减储备库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占补平衡。
2020年0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一是经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二是经批准实施的国土绿化,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三是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国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凡是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基本流程如下:
一、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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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如下:一、办理条件
1.项目用地申请单位具有申请集体建设用地资格;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
3.占用耕地的,已落实耕地补充措施;
4.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5.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
6.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7.建设项目已经发改委等部门审核同...
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用地申请符合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用地申请。
3.受理用地申请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告知、...
县城公共设施量大面广、资金需求巨大,但县级层面普遍财力不足,很多县也缺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着眼破解县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口、资金、土地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增强县城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县城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县城建设的任务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提出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方式。这些部署表明,推进县城建设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履行全国古籍工作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统筹抢救保护、整理研究、编辑出版以及古籍数字化、古籍普及推广、古籍人才培养等工作,推进古籍重大项目,组织古籍工作督查考评。健全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古籍专项工作议事协调,更好发挥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古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古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
目前按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建设用地指标是固定的。建设用地指标有两种:增量与存量。增量是上级分配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存量是自己整合辖区内的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最好两手准备,既要向上级争取新增,又要梳理整合现有的存量用地。不过,不要报太大希望;因为各地都缺少指标,省级下达指标也有侧重点,看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发展设想,估计至少要保省会城市、重要的都市圈层城市、重要的地级市。所以,蛋糕先分给他们,最终开发区就...
系统工程(System Engineering) 是系统科学的一个应用分支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组织管理技术,以大型的复杂的系统为研究对象,并有目的地对其进行规划、研究、设计和管理,以期达到总体最优的效果。系统分析是指为研制系统收集必要而足够的信息,对拟出的能满足系统要求的几种方案,用多种手段分析对象系统的要求,结构及功能等,弄清该系统的特性,取得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并考虑到环境,资源、状态等约束条件...
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
2016年国土部也就是现在的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
一般的低效用地是指:
一、建设用地确定为布局散乱,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用地。三、不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四、老的工业用地进行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产业用地。具体的,需要结...
工业用地属不动产抵押中土地的一种,根据工业用地的分类和土地所有权,可以申请银行贷款。贷款具体金额,银行会对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估价得出。但有一点需要注意,若土地是集体所有,银行一般只评估厂房建筑物价值,土地价值可能不算在内。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这里有两个需要注意点,一是工业用地变性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且需要主管领导(自然资源部门一把手、分管副市长)签字确认。二是工业用地变性以后只需要补交差价,...
一是对旧城区改建需异地搬迁改造的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业用地、工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有土地使用标准要求的,应按标准安排同类用途用地。二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2019年6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这是个新提法,也是新的政策措施。此前,四川省已就点供进行了探索,出台了《关于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试行)》,各省也会陆续出台相应具体政策规定。
一是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①乡镇村养老院、图书室、休闲广场等。②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外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其公共停车场、各功能区之间的连接道路、商业服务区、车辆设备维修及医疗服务保障区、废弃物收纳与处理区等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二是宅基地。①符合一户一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建设农民住宅。②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一是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在相关设施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依据:《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发改综合〔2018〕1465号) 二是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一是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部分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三是鼓励地方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单位指导力度。四是对于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以子项目规模界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