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建筑玻璃强制性内容如下:8.2.2屋面玻璃或雨篷玻璃必须使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9.1.2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必须进行均质处理。来源: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试行)

发布于2022-08-27

一、《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门窗幕墙工程强制性内容如下:4.12.1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铝合金门窗应采用安全玻璃。4.12.2 建筑物中下列部位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2 面积大于 1.5m2 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 500mm 的落地窗;3 倾斜安装的铝合金窗。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

发布于2022-08-27

一、《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建筑屋面工程强制性内容如下:3.0.5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表3.0.5的规定。表3.0.5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4.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5.1的规定。表4.5.1卷材...

发布于2022-08-27

依据《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2013,建筑地面设计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条文内容有:3.2.1公共建筑中,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或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活动及轮椅、小型推车行驶的地面,其地面面层应采用防滑、耐磨、不易起尘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3.2.2公共场所的门厅、走道、室外坡道及经常用水冲洗或潮湿、结露等容易受影响的地面,应采用防滑面层。3.8.5不发火花的地面,必须采用不发火花材料铺...

发布于2022-08-27

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建筑地下防水设计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条文内容如下:3.1.4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3.2.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分为四级,各等级防水标准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表3.2.1地下工程防水标准3.2.2 地下工程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按表 3.2...

发布于2022-08-2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建筑环境设计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条文内容如下:4.2.2相邻两户房间之间及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4.2.5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表4.2.5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来自: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

发布于2022-08-27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条文内容如下:2.2.1对噪声敏感房间的围护结构应做隔声设计。噪声敏感房间外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根据室外噪声情况和本规范表2.1.3中规定的噪声敏感房间的室内噪声限值确定。噪声敏感房间内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根据房间外噪声情况和本规范表2.1.4中规定的噪声敏感房间的室内噪声限值确定。2.2.2对有噪声源房间的围护结构应做隔声设计。有噪...

发布于2022-08-27

一、《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 无障碍设计强制性内容如下:2.1.1城市开敞空间、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2.1.2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隔离墩、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

发布于2022-08-27

口袋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在400至10000平方米之间,类型包括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因其小巧多样、环境友好、方便群众使用等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口袋公园建设对于拓展绿色公共空间、方便群众就近游园的重要作用。

发布于2022-08-10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

发布于2022-07-21

按照部门三定规定: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的行业指导监督和违法查处等环节。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宅基地的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指标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确权登记颁证等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职责...

发布于2022-07-21

2022年6月28日,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窦希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切实加强水域空间保护的建议》。经会同水利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多次就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我部坚决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努力建设人水和谐...

发布于2022-07-19

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装修设计要求:1、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室内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结合,实行一体化设计。2、室内装修应考虑康复辅助器具的收纳、使用空间,并预留所需建筑设备的条件。3、室内装饰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应符合表的规定。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4、室内部品与家具布置应安全稳固,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和使用需求。5、室内色彩应有利于营造温馨、宜居的环...

发布于2022-07-13

老年人照料设施无障碍设计要求:6.1  无障碍设计6.1.1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及用房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障碍设计具体部位应符合表6.1.1的规定。表6.1.1  老年人照料设施场地及建筑无障碍设计的具体部位6.1.2  经过无障碍设计的场地和建筑空间均应满足轮椅进入的要求,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80m,且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6.1.3  老年人使...

发布于2022-07-11

老年人照料设施交通空间建筑细部设计要求: 5.7.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的主要老年人用房采光窗宜符合表5.7.1的窗地面积比规定。 表5.7.1    主要老年人用房的窗地面积比      注:A c —窗洞口面积;A d —地面面积。 5.7.2    老年人用房东西向开窗时,宜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5.7.3    老年人使用的门,开启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用房的门不应小...

发布于2022-07-11

老年人照料设施交通空间设计要求: 5.6.1  老年人使用的交通空间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且有规范、系统的提示标识;失智老年人使用的交通空间,线路组织应便捷、连贯。 5.6.2  老年人使用的出入口和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有条件时不宜大于1/30。     2  出入口严禁采用旋转门。     3  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

发布于2022-07-11

老年人照料设施管理服务用房设计要求:1、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入住登记、接待等窗口部门,其用房位置应明显易找并设置醒目标识。2、办公管理用房应为电子办公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预留条件。3、厨房应满足卫生防疫等要求,且应避免厨房工作时对老年人用房的干扰。4、洗衣房平面布置应洁污分区,并应满足洗衣、消毒、叠衣、存放等需求;墙面、地面应易于清洁、不渗漏;宜附设晾晒场地。注:来自《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发布于2022-07-11

老年人照料设施康复与医疗用房设计要求: 1、医务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平面空间形式应满足开展基本医疗服务与救治的需求,且应有较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2、当设置康复用房时,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地面应平整,表面材料应具有防护性,房间平面布局应适应不同康复设施的使用要求。 (2)宜附设盥洗盆或盥洗槽。 3、当设置临床、预防保健、医技等医疗服务用房...

发布于2022-07-11

老年人照料设施生活用房建筑设计要求: 5.2.1  居室应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当居室日照标准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时,老年人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按下列规定之一确定: 1  同一照料单元内的单元起居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2  同一生活单元内至少1个居住空间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5.2.2  每间居室应按不小于6.00m...

发布于2022-07-0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用房设置要求: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应设置老年人用房和管理服务用房,其中老年人用房包括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各类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的基本用房设置应满足照料服务和运营模式的要求。2、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老年人居室和老年人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3、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中,为护理型床位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照料单元设计;为非护理型床位设置的生活用房宜按生活单元...

发布于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