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7.2.1 输配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和设计压力应满足使用的要求。7.2.2 当城市原水输水采用2条及以上管道时, 应按事故用水 量设置连通管;当采用单管时, 应具备多水源或设置调蓄设施,并应保证事故用水晕。7.2.3长距离管道输水系统的选择应在输水线路、 输水方式、管材 、 管径等方面进行技术、 经济比较和安全论证, 并应对管道系统进行水力过渡过...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给水管网布置应以给水工程专项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 以管线短、 占地少、 不破坏环境、 施 工维护方便、 运行安全、 降低能耗、 满足用水需求为原则。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6.0.1 给水泵站的规模应满足用户对水量和水压的要求。6.0.2给水管网中设置中途增压泵站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泵站上游市政给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当地给水管网服务压力。 二次加压设施不得影响市政给水管网正常供水。6.0.3给水泵站应设置备用水泵。6.0.4 给水泵站的布置应满足设备的安装、 运行、 维护和检修的要求。6.0.5给水泵站应设有可...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5.3.1处理工艺应保证出厂水水质的安全。 工艺的选择, 应根据原水水质、 供水规模、 处理后水质要求, 经过调查研究以及必要的试验验证或参照相似条件下已有的运行经验, 结合当地操作管理条件,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5.3.2 当原水水质为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II类时, 应优先采用常规处理工艺;当原水水质为国家规定的地下...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5.2.1给水厂选址应根据给水系统的布局, 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2.2给水厂周边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5.2.3给水厂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应满足各建(构)筑物的功能、 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主要建(构)筑物之间应通行方便, 并应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5.2.4 给水厂总体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有爆炸危险的设施应...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5.1.1 给水厂出水水质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同时应留有必要的安全冗余度。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5.1.2 给水厂的设计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设计年限内最高H的综合生活用水晕、 工业企业用水星、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 管网漏损水最及未预见用水量的要求, 当上述部分用水由非常规水资源供应时, 给水厂的设计规模应扣除这部分水量。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5 1.3 对给水厂制水生产中的主要设施、 设备, 应制定和实施巡查维护保养制度;对主要工艺运行情况及其运行中的动态技术参数, 应制定和实施质最控制点检验制度。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5.1.4 给水厂中直接从事制水和水质检验的人员, 应定期体检,并应持健康证明上岗。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4.0.1 城市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以水资源勘察评价结果为依据,保障足够的取水量, 并应确保水质可靠, 严禁盲目开发。4.0.2 城市给水水源地取水设施及划定的保护区, 应配有相应的水质安全保障措施。4.0.3 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 备用水源应能与常用水源互为备用、 切换运行。4.0.4 取水工程的设计取水量应包括水厂最高...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3.3.1 城市给水管网服务压力应符合当地规划的规定。3.3.2 城市配水管网应持续稳定正压运行。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3.2.1给水工程设计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规划年限内的最高日用水量。3.2.2当一年中25%天数的日供水量达到建设规模95%以上时, 应进行给水工程新建或扩建的必要性论证。3.2.3 城市给水系统的应急供水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水量的要求。3.2.4城市给水系统必须计量供水量和用水量。3.2.5城市供水范围内下列水量应进行计量:1、...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2.3.1 城市给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并应严格执行。2.3.2 城市给水工程应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并建立全过程档案。2.3.3 城市给水工程电气设施运行与维护作业应符合电业工作安全规程的规定, 满足安全要求。2.3.4 当城市给水系统需要停水时, 应提前通告;当发生紧急事故时, 应及时通告。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
2.2.1 城市给水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满足生产安全、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 消防安全、 反恐和生态安全的要求。
2.2.2 城市给水工程应具备应对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 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供水能力。
2.2.3 城市给水工程主要设施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重点设防类。
2.2.4城市给水工程的防洪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设...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 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身健康、 工程安全、 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 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 工、 验收、 维修、 养护、 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其中, 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 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 应不低于...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城市给水工程应遵循安全供水、保障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与水的自然循环协调发展的原则。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 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最发展的基本要求。1、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 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2、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 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 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 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 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3、项目的功能要...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 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 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 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 性标准的长远目标, 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 逐步形成由法律、 行 政法规、 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 技术法规 体系。
矿山生态修复调查方法:
1、遥感调查:通过遥感影像解译矿山生态状况和生态问题,具体遥感调查流程、方法、精度要求按照DZ/T0190标准规范。
2、踏勘:采用路线穿越与追索相结合的方法,初步了解矿山自然生态与地质环境概况。
3、物探:通过对工作区的实际踏勘,选用合适的物探方法。对于单一方法不易明确判定或较复杂的矿山生态问题,须采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物探方法组合。具体调查流程、方法、精度要求按照DZ/T0...
1、自然生态状况调查
包括矿山所在生态单元的区域自然生态条件、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和矿山生态状况。
a)区域自然生态条件调查包括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以及生态功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等。
b)矿山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壳表层基岩、风化壳、包气带、成土母质、土壤类型等。按照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