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2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开主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
依据2022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批前公示内容: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批后公布内容: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批后公布时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1、路面作业时, 维护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维护人员应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警示服。 作业完毕, 应及时清除障碍物。2、维护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开启压力井盖时, 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3、下井作业前, 应对管道(渠)进行强制通风, 并应持续检测管道内有毒有害和爆炸性气体浓度, 并确保管道内水深、 流速等满足人员...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当发现排水工程的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时, 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 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 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2.2.1 排水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满足生态安全、环境安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的要求。2.2.2 排水工程设施的选址应考虑地质和地形条件,并应符合排水工程相关规划和防灾专项规划的规定。2.2.3各类建设项目应编制排水设计方案,评估项目对所处地区内捞防治和污水收集的影响,不得超出既有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的设计负荷。2.2.4轨道...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2.1.8 城镇污水系统的建设规模应满足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的收集和处理要求。 旱季设计流量应根据城镇供水量和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确定, 地下水位较高地区, 还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等外来水量。 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的基础上, 增加截流雨水量。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排水工程应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除干旱地区外, 新建地区的排水体制应采用分流制。既有合流制排水系统, 应综合考虑建设成本、 实施可行性和T程效益,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实施雨水、 污水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 应根据受纳水体水质目标和水环境容屈, 确定溢流污染控制目标, 并采取综合措施, 控制溢流污染。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暗挖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二)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五)附着式升...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二)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二)单榀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三)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1、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有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城镇雨水系统的布局, 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坚持绿蓝灰结合和蓄排结合的原则;2、应结合城镇防洪、 周边生态安全格局、 城镇竖向、 蓝绿空间和用地布局确定;3、应综合考虑雨水排水安全、 建设和运行成本、 径流污染控制和城镇水生态要求。城镇污水系统的布局, 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原则;2、应结合城镇竖向、 用地布局和排放...
依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排水工程的规划、 建设和运行, 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与城乡建设,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自然积存、 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能力, 合理控制城镇开发强度, 满足蓝线和水面率的要求, 实现生活污水的有效收集处理和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2、统筹水资源利用与防灾减灾, 提升城镇对雨水的渗、 滞、蓄能力, 充分利用再生水, 强化雨水的...
依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7.3.1 有冰冻风险地区,应对消火栓、 空气阀和阀门井等设备及设施采取防冻措施。7.3.2 管(渠)道的起点、终点、分叉处以及穿越河道、 铁路、 公路段,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置阀(闸) 门。 输水管道尚应按事故检修的需要设置阀门。7.3.3管道沿线应设置管道标志,城区外的地下管道在地面上应设置标志桩,城区内埋地管道顶部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