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二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完善工作应纳入三区三线工作统一部署,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组成部分,坚持统一底图 、统一时点、统一规则,同步推进,做好衔接。

发布于2022-05-22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二版)》:不可以, 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 90%。

发布于2022-05-22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二版)》: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军事、能源、交通、水利项目, 其他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应由省级把关, 逐一举证, 报部审核。 举证的批准文件包括立项、 用地、 规划等项目审批手续, 或经批准的省级及以上专项规划, 或省级及以上政府同意建设的有关文件。

发布于2022-05-22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二版)》:依法批准的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 经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 仍拟作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经省级认定后视为一致性处理后的建设用地范围。县政府所在地的县城(镇)总体规划可参照执行。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集中连片的稳定耕地原则上应继续保留为永久基本农田。

发布于2022-05-22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二版)》:纳入耕地保护目标。

发布于2022-05-22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二版)》:纳入耕地保护目标。

发布于2022-05-22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城市、建制镇用地(即标注201、202范围)为准。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三条控制线空间上不交叉不重叠,具有空间唯一性。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可以开天窗的方式,划示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可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之外存在新增建设的,需出具海洋主管部门意见。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可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之外存在新增建设的,需出具水利主管部门意见。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各地可以通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调整形成流量规模,安排在弹性发展区,按照先拆旧后建新的原则使用,防止编制不切实际的减量规划,擅自扩大城镇集中建设区规模。拟复垦的土地在实施前仍纳入建设用地规模统计。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拟撤并乡镇只是行政区划的调整,即使实施后乡镇建设用地仍然存在,原则上仍应划入现状或未来归并到的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根据实际可以划入坡镇开发边界, 但要保持城镇开发边界形态尽可能完整,便于识别、便于管理。

发布于2022-05-18

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2年5月12日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技术问答(第一版)》:5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 大熊猫国家公园、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武夷山国家公园;6个梯田公园: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福建念山国家湿地公园、广东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贵州从江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4个鸟类自然保...

发布于2022-05-18

参考《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规定》: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

发布于2022-05-15

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发布于2022-05-13

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含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发布于2022-05-13

按照土地使用分类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路基宽度在8米以内,用于村间、田间道路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此前,对农村道路能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没有明确规定,对占用的也没有按违法用地处理。此次《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规定: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农村道路的,判定为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严格控制新增...

发布于2022-05-13

按照以往的卫片执法政策,只要卫片图斑下发时甚至下发后经农用地转用批准的,均属于合法用地。但新的政策规定,卫片图斑下发时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并在动工建设以前办理了供地手续,且在批准范围内建设的图斑或地块才能按照合法新增用地判定。未供即用直接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发布于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