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主要包括:一是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二是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三是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四是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五是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发布于2021-05-11

这个新设立的专业,原来叫国土测绘与规划专业,属于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显示,其更名设立为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从国土测绘与规划到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明显可见专业重心从测绘偏向规划。教育部设立这个专业,也许意在发挥测绘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交叉融合优势。去年9月,兰州交通大学增设国土空间规划二级学科博士点,专家组认为该校具备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和城乡规划学科交叉融合的创新优势...

发布于2021-04-30

对于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中发现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整改,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通知》中首次提出,各地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同时,《通知》还明确: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

发布于2021-04-13

自然资源部将通过定期对地方图斑核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地方落实月清工作要求。通过定期组织部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不打招呼的暗访式实地抽查,推动地方落实季核工作要求,督促地方提高上报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建立违法用地整改跟踪监管机制,利用高频次的新遥感影像持续监督地方违法用地拆除复耕情况,防止虚假整改;检验地方是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倒逼地方整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最...

发布于2021-04-13

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等成果数据,以国家、省、市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最终成果为基础,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对规划期内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  不降低原则在区域范围内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发布于2021-04-13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  态功能的活动。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工业项目不利于生态保护,对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已有的工业项目要本着底线管控的原则逐步清...

发布于2021-04-13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主要是划分超载类型和建立预警机制。  在基础评价和专项评价的基础上,遴选集成指标,采用短板效应原理确定超载类型。通过过程评价判断资源环境耗损的加剧与趋缓态势。按照资源环境耗损过程评价结果,针对超载类型将预警等级划分为红色预警区(极重警)、橙色预警区(重警)、黄色预警区(中警)、绿色无警区(无警),并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分析超载成因,预研相关政策措施,最终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长...

发布于2021-04-13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答记者问,关于此问题的提出及回答如下:《方案》避免过度涉及技术细节,而是站  在宏观、全局的角度,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的部署要求,科学设计了先布棋盘、后落棋子的技术路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实际是先布棋盘,落实主体功能区基本理念和城市化、农业、生态三大战略格局,精 细化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

发布于2021-04-12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答记者问, 关于此问题的提出及回答如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之间衔接不够、相互打架,规划权威性不够、实施管控不力等问题。  特别是空间性规划在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管理体制等方面不协调不一致,  影响了国家空间治理效率,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

发布于2021-04-12

2021年3月22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调整后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已编制完成,拟将公布。新大纲考试科目设置为6门,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年版)》(以下简称旧大纲)的9门考试科目减少3门。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现对已通过旧大纲部分科目考试考生的成绩,提...

发布于2021-03-22

目前,国内各地区对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表述不统一,上海、天津等地采用主体建筑与客体建筑的概念;杭州、南京、郑州等地采用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概念。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概念主要是划分参与日照分析的建筑关系。【遮挡建筑】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对已建和拟建建筑(场地) 的日照产生影响的已建和拟建建(构)筑物。 【被遮挡建筑】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日照受已建和拟建建 (构)筑物影响的已建和拟建建筑(场地)。

发布于2021-03-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一节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监管监察执法,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与就业容量挂钩的产业政策,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规...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第一节 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 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第一节 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加强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和软...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化应用研究带动,鼓励自由探索,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建立健全符合科学规律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发布于2021-03-13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

发布于2021-03-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发布于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