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总体规划:在开发、建设之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总体规划。小型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总规通俗地说就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至20年,同时可根据需要对的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

发布于2020-08-11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禁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

发布于2020-08-11

对宅基地征收,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土地管理法第四...

发布于2020-08-11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发布于2020-08-11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和出租。

发布于2020-08-11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物权法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三章专章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其中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发布于2020-08-11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发布于2020-08-11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

发布于2020-08-11

现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农民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

发布于2020-08-11

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演变,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这一制度安排在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发布于2020-08-1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我们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的地位已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此背景下,若农民将房屋建造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甚至明显侵入当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而越界,那么房屋将不仅不能确权登记,反而会面临被拆除。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涉案房屋在建造时是经过一些审批程序的,甚至获取了相应的产权证、规划许可证,仍然不能确保其在今天一定不会被作为违建重新进行查处。很多个案中都呈现出了这...

发布于2020-08-09

主要做到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生态建设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市)为单位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要求,补充调整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另一方面,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各地区各...

发布于2020-08-07

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义重大。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人多地少、人均耕地资源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最优质、最精华、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定并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功在当前、利及长远,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

发布于2020-08-07

参考《罗明 等 | 基于自然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思考》:再生农业(Regenerative Agriculture)再生农业是指利用自然界的自我治疗和恢复力,通过充分利用植物光合作用来恢复碳循环,重建土壤健康,增加植物抗性,实现农业自然资源的不断再利用,从而保护土地、作物和人类环境的健康发展。再生农业是在保障人类农业生产的同时,建立一个自我滋养的生态系统。再生农业是嘉宝(Gabel)在1979年《食...

发布于2020-08-07

由于物理或化学修复技术应用于受重金属等污染的土壤修复的工程量大,且容易形成二次污染,而生物修复利用植物、微生物的生态功能降解土壤污染物,可以弥补其他修复技术的不足。包含:植物修复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

发布于2020-08-07

土壤污染物的物理分离主要是基于土壤介质及污染物的物理特征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使土壤与污染物发生机械分离,如可根据密度大小和分布的不同、粒径大小的不同、有无磁性、表面特性等,采取相应的沉淀或离心分离、过滤或微过滤、磁性分离、浮选法等方法。物理修复技术主要应用于土壤的无机污染物,特别是重金属污染的修复治理上。其中,对于污染程度较轻的土壤,可以采取客土法、换土法、深耕翻土法等方法进行修复。客土法指...

发布于2020-08-07

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优先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发布于2020-08-05

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1、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和划定区域;2、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规划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

发布于2020-08-05

依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公园建立后,在相同区域一律不再保留或设立其他自然保护地类型。

发布于2020-08-05

依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1、分类考虑的因素: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2、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

发布于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