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让的地块,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会按照实际出让的用地性质落至用地规划图。如果规划为绿地可能是设计单位做图不细致,建议拿着出让手续,找规划局要求更正。
用地用海分类对应的用途属性,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https://www.guoturen.com/wenti-6887.html
1、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旧标准,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复前扔在使用):H23 港口用地,指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港口用地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2、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文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