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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5号

微信用户612法规政策 2022-01-10 15:53:08 1532阅读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皖自然资规〔2021〕5号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科学规范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健全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制度,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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