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我厅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省自然资源厅。
传真:0591-87665700,电子邮箱:fjclc@126.com
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