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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84号

设计师法规政策 2021-09-08 16:35:48 3227阅读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

辽自然资办发〔2021〕84号

各市自然资源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健全规划实施监测、定期评估、动态维护制度,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编制、审批和维护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动态维护制度,对城市发展特征及规划实施效果定期开展分析、评价,及时揭示城市空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高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建设安全韧性、绿色低碳、开放协调、创新智慧、包容共享并独具魅力的美好城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体检评估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动态维护、实施监督等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可采取自体检评估和第三方体检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各市局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由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工作中,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三、准确把握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提供平台,查找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宜业、宜居、宜乐、宜游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体检评估揭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短板和挑战,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着重监测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绩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城市在国土生态安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民生保障、实施时序、政策配套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结果导向,从规模、结构、布局、质量、效率、时序等多角度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四)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升体检评估功能模块智能化水平,加强贯穿规划编制、任务分解、体检评估、督查问责、反馈落实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撑国土调查、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自然资源全过程管理。


(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科学简明可操作。构建科学管用、便于操作、符合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土空间数据优势,加快推进各类空间数据和关联管理数据的有序共享,保证数据的客观性、易获取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对空间治理问题的动态精准识别能力。


四、全面落实工作要求


(一)严格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年度体检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开展,五年评估原则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周期保持一致。


工作流程包括制定工作方案、构建指标体系、规范和夯实数据基础、分析评价、编制成果、汇交成果、成果应用等。


(二)规范工作内容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等国土空间法定数据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部制定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和《城区范围确定规范》等统一标准,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安全、绿色、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六个维度33项基本指标、89项推荐指标,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指标体系,重点围绕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实施保障六个方面内容,开展规划预期目标与规划执行情况的比对分析,制定年度建设和整治行动计划,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三)深化成果应用


城市体检评估成果将与规划审批、用途管制等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挂钩,并为执法督察、绩效考核等提供参考,其中“一年一体检”成果侧重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短期管控,“五年一评估”成果侧重于规划中长期目标及空间结构、布局的调整优化,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投资项目计划等综合事务决策,促进城市空间治理水平提升。


(四)做好基础建设


一是各地要将城市体检评估融入规划管理日常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优化工作方案,落实、完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体检评估结果要及时报规划审查、审批机关,依法依规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加快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将城市体检评估体系纳入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并联互通管理。要加强部门协同,加快建立指标数据获取长效机制。有能力的地区着手落实大数据战略,完善体检评估数字化、智能化分析评价功能,建设体检评估报告辅助生成机制,逐步提升全省“一张图”信息系统建设水平。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稳定高效的体检评估工作专班,发挥技术支撑优势。要依法足额列支财政专项经费,稳妥有序开展体检评估工作。


五、2020年度城市体检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基础数据。采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和相关统计数据。


2.城区范围确定。采用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其中沈阳等10个现行国审城市使用2021年初经部空间规划局审定通过的城区范围成果,营口、铁岭、朝阳、葫芦岛4市需先将城区范围确定,经省厅技术专班审定通过后,再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沈抚示范区无需开展城区范围确定,仅统计辖区内各项体检指标,并按地域范围分解为沈阳、抚顺两部分,提交、分别纳入两市体检最终成果。


3.审核程序。各市提交城市体检成果后,省厅技术专班将采用系统在线审核与专家审查的形式对成果质量进行把关,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4.成果形式。包括城区范围矢量文件、系统上报指标、体检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为了保障城市体检工作质量和各项指标的可追溯性,各市还应提交指标统计台账,包括各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统计责任人等。


5.工作时限。现行国审城市和沈抚示范区请于9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成果,经省厅审查通过后,体检评估报告由市政府于9月30日前行文报自然资源部;营口、铁岭、朝阳、葫芦岛4市请于10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成果,经省厅审查通过后,体检评估报告由市政府于10月30日前行文报省厅。


(二)其他


1.大连市为自然资源部确定的“实时体检评估”试点城市,请大连市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请各市(沈抚示范区)和技术协作单位各指定1名联系人,填写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工作联络单(附件2),于8月25日中午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立,13840536358


省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专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健,15840164450


李鹏飞,18809839283


刘秀峰,13160275262


电子邮箱:39328095@qq.com


附件: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5号)

2.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联络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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