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三书一函”的指导建议作用,提升自然资源系统行业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确保行业乱象整治到位,按照省扫黑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书一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三书一函”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三书一函”指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现行业领域监管漏洞所制发的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
(一)统一协调机构。厅扫黑办为“三书一函”统一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对“三书一函”文件的接收并建立台账,按职责移交相关业务处室局,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局办理,提请制发单位验收,将整改结果报省扫黑办备案。
(二)“三书一函”主办单位。厅机关业务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为“三书一函”主办单位,主要职责是对“三书一函”所提意见建议研究分析、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建立常效长治和堵塞漏洞机制,确保问题解决,机制完善。
二、办理流程
(一)接收。厅扫黑办收到“三书一函”后,进行登记,对“三书一函”所列的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后3日内交相关业务处室局、有关事业单位。
(二)整改。收到“三书一函”的业务处室局、有关事业单位应积极认真研究,对所列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自查,针对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对“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涉及本单位存在的监管盲区、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一般为一个月,问题复杂的与制发单位沟通后可适当延长。
(三)反馈。相关业务处室局、有关事业单位将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整改报告(包括自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情况),经分管厅领导签字后报厅扫黑办,厅扫黑办负责向“三书一函”制发单位反馈,同时抄报省扫黑办,提出验收申请。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业务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三书一函”整改工作。收到“三书一函”后,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对整改方案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
(二)加强监管机制建设。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立足常效长治,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在整改过程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各业务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要按时完成整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要向厅扫黑办按月报送阶段性进展,厅扫黑办负责向“三书一函”制发单位反馈。厅扫黑办对不重视、不整改、不按时提交整改情况的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报告厅领导后进行通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