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6 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我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厅研究制定了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如导则内容与自然资源部下一步出台的编制指南等存在不一致,以部指南为准。导则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省厅。
附件: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