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范围确定规程》(报批稿)
合理确定城区实体地域范围,是建立城乡统计、制定城乡政策、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基础,对于城区范围内的人口、用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以及国民经济社会指标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对于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定义、确定方法等没有形成共识,导致在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政府各部门,以及部门内部之间,对于城乡划分仍然存在多个不同口径。另外,在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基础上,对城市扩张与收缩、城市开发强度、发展驱动力等问题的分析与探讨结论也不相同,给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因此,如何统一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划分方法,规范统计口径成为一个难题。本文件以国土调查数据为基底,利用测绘地理信息、遥感等技术手段划定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以期能更加科学全面地反映国家城镇化水平,更准确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城市人口方面具体工作机制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及新型城镇化决策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