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变更<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局部修订工作任务的函》(建标标便〔2018〕50号),我部组织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378552208@qq.com。
2.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邮政编码:20023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
附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1日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可靠,创造健康、有序的户外视觉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其他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