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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说明

国心实施监督 2020-11-18 08:58:34 1897阅读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说明


一、申报范围(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均可申报) 

(一)针对城乡规划工作中普遍遇到的技术难题,已经有了成熟的解决经验; 

(二)满足市场迫切需要的技术标准; 

(三)适宜在全国推广应用的、实施效果好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有助于我国城市规划机构和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技术规定; 

(五)对国外已有先进标准的本土化。 


二、申报条件 

(一)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申报项目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相关领域具有突出技术优势,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人员、经费和技术支持,能联合两家及以上的相关单位组建标准编制组,并对标准编制的意义、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前期研究; 

(三)申报单位将立项申请书及必要附件的纸质版2份和可编辑的电子版报送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可以随时向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二)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审查并发布立项信息。对于技术成熟、技术文件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四、联系方式 

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燕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电话:010-5832 3861 

邮箱:cheny@plannin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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