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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宁建(督)发〔2024〕17号

规划小兵实施监督 2024-09-09 11:40:08 576阅读

2024年9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质,印发《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宁建(督)发〔2024〕17号。


全区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印发〈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司局函督〔2024〕15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扎实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将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带动全区城市治理水平、功能品质持续提升。2025年5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任务,打造一批美观便利、安全实用的“微空间”,市民群众绿色休闲、文化娱乐、运动健身、停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一、重点整治区域及内容

银川市、中卫市为我区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试点城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工作。


(一)确定纳入专项整治工作的城市小微公共空间


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社区现状摸底。通过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做好街道社区意见建议和公众意见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将现状用地使用性质明确、权属清晰,位置在居民步行5-15分钟范围内的需整治提升地块纳入专项整治提升范围。


(二)重点做好五类城市小微公共空间专项整治


1.针对小微空间拥堵问题。遵循“安全、有序”原则,尽可能挖掘小微公共空间,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疏堵提畅工程,更新改造无障碍等基础设施,打造更加便于出行的社区环境。


2.针对脏乱差环境死角问题。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原则,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清理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的公共空间,综合考虑城市小微公共空间特点、创新景观设计方法、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融合发扬社区文化等因素,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等,打造独具特色的景观绿化空间,改善社区生活环境。


3.针对休闲娱乐健身空间短缺问题。打造群众步行5-15分钟范围内可以休闲健身、娱乐放松的空间,如乒乓球场、篮球场、足球场等设施,促进邻里交流沟通、互动互助,恢复守望相助、睦邻友好的传统邻里氛围。


4.针对公共便民服务设施不足问题。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加强小微公共空间内座椅、照明、垃圾桶等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提升公共空间使用便利性。充分发挥便民服务驿站作用,按需增设日常智能便民服务设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高效便捷。


5.针对街道社区功能短板问题。打造以人为本的复合型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和补齐区域功能短板,推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如在学校周边设置家长休息等候区、在医院和商业中心周边增设快递外卖停车区、在居住区附近科学合理设立便民疏导摊点、潮汐摆摊设点场所等。


(三)探索创新城市小微公共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模式


1.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整治提升。梳理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城市公共空间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当地城市管理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将城市小微公共空间专项整治提升统筹纳入市容环境治理、城市更新改造等民生工作,加强组织调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品质。


2.推动建立健全基层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以“一委一办一平台”为支撑,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调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梳理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积极采纳居民合理化意见建议,确保整治提升后的公共空间能够真正为民所用。


3.以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机制为载体推动多元共治。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融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基层治理各方资源力量整合。最大限度凝聚合力,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4.突出城市、社区文化品质提升。把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作为传承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社区风貌特色的载体,充分挖掘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资源,在文化主题、风貌特色、设施配置、地面铺装等方面创新形式,推动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在环境秩序、功能色彩、艺术美感、文化品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5.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多元化主体参与。探索建立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市场化改造机制,推动多元化主体参与,整合市场资源,充分调动具有城市管理服务经验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做好相关顶层设计,明确投资建设、使用管理等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在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及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模式。


二、试点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4年9月)。试点城市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具体项目、资金来源等,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的认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试点城市按照既定计划进行小微公共空间的具体整治提升工作,包括小微空间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环节,形成工作台账。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2025年5月底前)。试点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得到显著改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提升模式,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向住建部报送推广试点经验。


三、保障措施


各试点城市要提高认识,把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倾向,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项目质量。我厅将对试点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试点工作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报送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附件

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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