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延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陕政函〔2024〕97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延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延安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落实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战略部署,着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国苹果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延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1.1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4.3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0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6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到2025年不超过3.8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立足资源本底,细化主体功能分区,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构建“一心三轴、四区三山”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以苹果为主的特色林果业,以肉羊、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引导农业产业优势集聚。以子午岭、黄龙山—劳山、白于山生态区为重点,筑牢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水土流失、固沟保塬、矿山生态、水生态等修复治理。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持续推进延安—安塞一体化,优化新城、老区、外围组团功能布局和交通组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能化基地高端化发展。
四、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管控,注重黄土高原、传统特色城乡风貌引导。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加强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保护好黄帝陵、延安宝塔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标识以及长城、芦山峁、秦直道、壶口瀑布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划定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革命旧址等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强化自然和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六、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完善以机场、铁路、公路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优化能源、水利、市政、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快补齐区域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害抵御能力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七、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延安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延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