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渝府〔2024〕55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秀山府文〔2024〕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着力建设渝鄂湘黔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渝东南桥头堡、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物流枢纽、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样板。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0.7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57.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48平方千米以内。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城市四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空间资源保障,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渝鄂湘黔毗邻地区合作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保护和开发相协调,构建“五水三屏、一主八片”总体空间格局。在“三区三线”基础上,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实施强镇带村,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分类引导乡村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推动形成“城区—镇(乡)”的城镇体系。
四、不断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调控优化居住用地,稳步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和城市更新。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保障产业发展空间。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竞争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统筹林业空间、田园空间和城市园林绿地,形成一体化的城镇绿色空间。适应发展的不确定性,合理布局留白空间。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风貌塑造。传承历史文脉,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城乡传统风貌和格局,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差异化引导塑造自然、城镇和乡村风貌,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凸显“书中边城·画里秀山”的城乡风貌。
六、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分级分类的高品质公共交通体系。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强化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风险源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七、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内容。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分工。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乡镇(单元)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