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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中方县等12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湘政函〔2024〕70号)

天涯编制审批 2024-07-02 20:36:17 693阅读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怀化市中方县等12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湘政函〔2024〕70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洪江市、洪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中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沅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辰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溆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会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道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洪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怀化市洪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统称《规划》)。《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着力将中方县建设成智能制造与现代服务产业基地,将沅陵县建设成知名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将辰溪县建设成现代物流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将溆浦县建设成商贸物流枢纽、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县,将会同县建设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区,将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成知名长寿康养旅游胜地,将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成侗苗风情休闲旅游目的地、现代特色农业集聚区,将芷江侗族自治县建设成山水人文红色旅游地,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建设成现代商贸物流和医疗康养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将通道侗族自治县建设成知名生态文旅康养县、一流的侗族民俗文化体验地,将洪江市建设成湖南省农耕文化旅游区、工贸新城,将洪江区建设成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中方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2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5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0.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7.40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40亿立方米;沅陵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2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4.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05.8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4.60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96亿立方米;辰溪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8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7.6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9.3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5亿立方米;溆浦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6.9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2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81.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0.77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20亿立方米;会同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8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6.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35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7亿立方米;麻阳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1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7.0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94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1亿立方米;新晃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4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4.0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4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0.91亿立方米;芷江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5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90.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7.69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39亿立方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2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46.7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16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6亿立方米;通道侗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5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5.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64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0.91亿立方米;洪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9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0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32.0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7.58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60亿立方米;洪江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8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3.1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35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0.43亿立方米。12县(市、区)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稳定优质耕地布局,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污染耕地治理,优化特色农业布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加强沅江、武陵山、雪峰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增强中心城区对周边乡镇辐射带动作用,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时序、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持续推进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复合利用,推动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强化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强化湖湘文化、红色文化、特色民族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乡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八、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洪江市、洪江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指南和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解决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严格规划实施保障。怀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怀化市洪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印发和公开,指导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洪江市人民政府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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