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编制审批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市中区等5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142号)

规划小兵编制审批 2024-05-26 20:06:23 339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内江市市中区等5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川府函〔2024〕142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审批内江市市中区等5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内江市市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江市东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隆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资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威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将内江市市中区建成创新开放活力区、现代产业新城,将内江市东兴区建成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区、新材料制造业集聚发展区,将隆昌市建成成渝发展主轴综合性节点城市、川渝毗邻地区产业合作示范区,将资中县建成新型建材集配基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将威远县建成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区、川南穹窿地貌生态魅力宜居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内江市市中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9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2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1.73平方千米以内;内江市东兴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3.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7.9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4.42平方千米以内;隆昌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1.9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2.55平方千米以内;资中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6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9.0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9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3.21平方千米以内;威远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8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2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04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开敞空间网络体系,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用地供给,加快社区生活圈建设。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

五、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统筹提升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六、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内江市人民政府要指导各县(市、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站资讯内容均由网友提供,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作参考。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