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完成《关于简化本市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简化本市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优化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流程,依据《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沪府发〔2023〕6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基本原则)
按照规划土地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基本要求,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同规划选址意见书同步受理、同步审核、同步发文,并简化其预审收件要求和审核内容。
第三条(适用范围)
依法应当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项目,按照本意见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第四条(办理方式)
输电线塔基用地预审工作可通过“一网通办”办理收发文手续。
第五条(收件要求)
在现行土地预审收件要求基础上,对输电线塔基项目不再要求出具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附勘测定界图),不再要求出具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