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出台的新《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办法》和《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
二、业务申报
1、登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http://www.cacp.org.cn或http://www.cacp.org.cn/login.jspx)进入“全国注册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如图所示:
2、登陆系统
个人版:登陆账号为注册规划师本人身份证号,原始登陆密码为6个0;
企业版:登陆账号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原始登陆密码为6个0。若系统显示该用户不存在,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其中新用户注册时注意选择机构类型,如图所示:
3、个人业务申报
1)进入个人版系统,先进行手机验证和邮箱验证,待所有功能启用后,进行下一步操作,如图所示:
2)验证手机和邮箱后,弹出对话框,点击左栏【个人业务管理】进行业务申报,如图所示:
示例:初始注册,点击【个人业务管理-初始注册】,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初始注册单位劳动合同信息等内容,如图所示:
3)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确定后即完成个人信息报送,如图所示:
4、企业申报
1)进入企业版系统,在用户界面的中查看“待办事项”,如图所示:
2)点击“人员管理”中需要代办的事项,弹出对话框,点击【确认】,如图所示:
3)审核个人上报信息内容,确认无误后,填写确认意见,点击【确定】,即完成企业报送,如图所示:
三、继续教育
1、学时申报
1)进入【继教系统】后,在“学时申报管理-学时申报”页面中,点击【新建】进行学时申报,按要求填完学时信息,如图所示:
2)弹出对话框,按要求填报学时信息,点击【保存】,确认保存数据,如图所示:
3)弹出对话框,点击【上报】,即完成学时申报,如图所示:
2、培训信息
1)登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http://www.cacp.org.cn),在首页中点击【培训信息】,弹出对话框,即可查看培训信息,如图所示:
2)进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服务系统”的继教系统,点击【课程库】,即可查看培训信息,如图所示:
四、注意事项
1、规划师个人注册申报时,相关内容附件需原件的扫描件,上传时注意附件页面顺序、正倒。
2、“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合同截止日期建议填写业务申请之日后5年;“续签合同”人员,合同起始日期按续签前的日期填写,合同截止日期按续签后的日期填写。
3、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为二选一的填报项(合同优先),所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均需按照国家规定上传正式版的劳动合同,行政机关公务员可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单位名称变更,需附上工商变更证明。
5、延续业务请提供6个月社保证明,初始注册和变更业务请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上需明确缴费日期、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