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皖政秘〔2024〕4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报请批准〈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六安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六安市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中心城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六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6.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42.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37.8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561.46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5.23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60%;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219.03万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一屏三带三区”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中心城市使命,提升合六同城化发展水平,共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加强与周边城市空间协同。推进江淮丘陵和皖西山地农业区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构建“三区一带”的市域农业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优先保护重要生态空间,筑牢长三角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长三角生态产品供应基地,构建“一山一河一岭,众水分流入江淮”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依托合肥都市圈,优化全市城镇空间布局,强化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构建以“1425”为引领的市域城镇空间格局,推进小城镇特色化发展。建设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深化叶集—固始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加快金安—瑶海—庐江园区合作。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
五、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六安城区推动品质老城、六安新城、智造北站、绿色城南和魅力河西五个片区协同发展,高水平打造叶集皖豫边界特色城区。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建设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和康养基地。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加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皋陶文化遗存、佛子岭水库工业遗产,完善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保护空间体系。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形态,促进山水文化景观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红绿”融合的大别山城乡魅力风貌。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多向复合、内联外通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