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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桂政函〔2024〕14号)

天涯编制审批 2024-02-06 16:12:20 1592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桂政函〔2024〕14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梧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东融”枢纽门户城市、珠江—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要节点城市、岭南历史文化名城。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梧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0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8.6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8.8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4.3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粤桂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西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带两轴三核四区多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山水和岭南风情交融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运输通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梧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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