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为加快推进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规范开展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制定《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津发改高技规〔2023〕10号。
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规范开展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3〕4号),参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
(二)深化与国内外创新主体合作,联合国家和省市级创新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
(三)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和竞争前商品试制,创制产业技术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变革;
(四)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专利技术,综合集成为系统解决方案;
(五)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
(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
(七)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前沿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市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围绕本市重点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在未来发展中具备形成竞争优势的产业技术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市产业创新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并发布市产业创新中心有关政策文件,研究领域布局,指导建设和评估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是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的主管单位,负责本区的市产业创新中心的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和支持政策。
第二章 体制机制
第五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一般以法人实体形式运行,治理结构清晰,运行机制灵活有效。
第六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组建和运行中应联合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平台共建或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
第七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市产业创新中心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第八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应通过提供创新服务、承担国家和省市级项目、出售孵化企业股份、增资扩股、接受捐赠等方式,扩大运行资金来源。
第九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先行先试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奖励等多种形式,以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
第十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开放共享制度,推动仪器设备、试验场地、试制车间等创新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促进科技成果向市场扩散。
第三章 布局组建
第十一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布局建设在对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有支撑、国家关键技术攻关有需求的特定产业领域,着眼国际合作、区域合作,以天津为产业创新策源地、引领培育“跨区域+跨领域”产业带。
第十二条 组建市产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应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充分利用和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的能力,能够为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 拟组建的市产业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目标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二)基础条件良好,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三)规模优势突出,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显著高于本市行业内现有的产业创新平台;
(四)组织体系清晰,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具备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等。
第十四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结合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工程实施,按照“需求对接、市级统筹”的方式进行部署,采取“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予以推进。
第十五条 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市有关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需要,研究提出市产业创新中心布局领域和方向,并印发实施。
主管单位根据市产业创新中心布局的领域和方向,择优推荐牵头单位,并指导其编制市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函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组建方案提出意见,指导该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第四章 支持政策
第十六条 完成组建的市产业创新中心需要资金支持的,根据当年发布的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提出市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并编制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主管单位组织开展区内初审,形成推荐意见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经专家评审后,择优遴选确定支持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500万元支持。
第十七条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的,按要求给予地方配套支持。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应按照组建方案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所明确的内容和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组建和项目建设,合法、规范使用补助资金,配合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验收评估等工作,于每年年初向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建设运行情况。
第十九条 主管单位要做好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初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市产业创新中心上一年度建设运行情况。
第二十条 市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开展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对市产业创新中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一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市发展改革委将对该市产业创新中心进行调整和终止支持,收回相关补助资金,将相关单位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发生更名、牵头单位变更、破产或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主管单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确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市产业创新中心命名统一为:“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
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
二、组建依据、背景与意义
1.本产业领域在本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本产业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4.建设产业创新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组建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牵头单位概况
2.其他组建单位概况
3.产业创新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
4.与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3.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产业创新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3.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地点
2.建设内容
3.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
4.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
5.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1.产业创新中心章程(或相应的公司章程)
2.参加组建的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
附件2
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一、概述
(一)项目概述
项目全称。概述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工期、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二)产业创新中心概况
简述产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发展现状、财务状况、企业信用和总体能力,分析产业创新中心综合能力与拟建项目的匹配性。
(三)编制依据
概述国家和地方有关支持性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企业战略、标准规范、专题研究成果,以及其他依据。
(四)主要结论和建议
简述项目建设可行性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二、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产出方案
(一)规划政策符合性
简述项目建设背景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论述拟建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和市场准入标准的符合性。
(二)产业创新中心发展战略需求分析
阐述产业创新中心发展战略,论述项目建设对促进产业创新中心发展战略实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技术与项目市场需求分析
分析技术的主要发展状况与趋势预测、产业创新中心的优势与问题;国内外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目标市场与市场占有率分析;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分析(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优势和劣势)。
(四)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产出方案
阐述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及分阶段目标,提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拟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并评价方案的合理性。
三、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一)项目选址
明确项目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状况等情况。
(二)项目建设条件
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交通运输、公用工程等建设条件,现有设施条件的容量和支撑能力。
(三)要素保障分析
分析项目相关的人力、财力、物力、政策制度、用地用海、资源环境等要素保障条件。
四、项目建设方案
(一)技术方案
提出项目工艺技术和流程、配套工程、技术来源及其实现路径,论证技术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对于专利或关键核心技术,需要分析其获取方式、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和自主可控性等。简述推荐技术路线的理由,提出相应的技术指标。
(二)设备方案
提出项目主要设备(含软件)的规格、数量和性能参数等内容,论述设备(含软件)与技术的匹配性和可靠性、设备和软件对工程方案的设计技术需求,提出关键设备和软件推荐方案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三)工程方案
提出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构)筑物和系统设计方案、外部运输方案、公用工程方案及其他配套设施方案,明确工程安全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对重大问题制定应对方案。
(四)数字化方案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研究提出项目数字化应用方案。
(五)建设管理方案
提出项目建设组织模式、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方案,方案应满足投资管理合规性和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如果涉及招标,明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
五、产业创新中心运行方案
(一)运行保障方案
提出产业创新中心的物料供应保障方案以及维护维修方案,明确主要技术带头人、技术团队及管理人员的人员保障方案,研究提出产业创新中心对外运营服务方案。
(二)安全保障方案
分析产业创新中心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三)运行组织方案
明确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简述产业创新中心日常管理和运行、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激励机制等制度。
(四)绩效管理方案
提出产业创新中心主要投入产出效率、直接效果、外部影响和可持续性等管理方案,明确产业创新中心的阶段性绩效目标,并说明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
六、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
(一)投资估算
说明投资估算编制范围、编制依据,估算项目建设投资、流动资金、建设期融资费用,明确建设期内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二)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产业创新中心性质,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评价其财务盈利能力。
(三)融资方案
结合产业创新中心出资能力,分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来源及结构、融资成本以及资金到位情况,评价项目的可融资性。并根据《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研究提出拟申报投资补助额度。
(四)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对产业创新中心的现金流、利润、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等主要指标分析判断项目建设及运营是否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确保维持正常运营及保障资金链安全。对产业创新中心偿还债务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能力进行分析论述。
七、项目影响效果分析
(一)经济影响分析
论证项目费用效益或效果,可能对产业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等产生的影响,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社会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在带动当地就业、促进企业员工发展、社区发展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三)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简述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现状,评价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减缓、修复和补偿等措施,以及污染物减排措施,评价项目能否满足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四)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对于占用重要资源的项目,简述其消耗资源情况及非常规水源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情况,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和资源节约措施,并计算资源消耗总量及强度,评价项目能效水平以及对其所在地区能耗调控的影响。
(五)碳达峰碳中和分析
对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测算其年度碳排放总量、主要产品碳排放强度,提出碳排放控制方案,分析其对所在地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影响。
八、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一)风险识别与评价
识别产业创新中心市场需求、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技术、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投融资、财务效益、生态环境、社会影响、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以及风险承担主体的韧性或脆弱性,判断各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研究确定其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风险管控方案
结合产业创新中心特点和风险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其主要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研究制定重大风险应急预案。
九、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归纳总结产业创新中心市场需求、建设内容和规模、运营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效益,并评价其各方面的效果和风险,提出产
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二)问题与建议
针对产业创新中心需要重点关注和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十、附表、附图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