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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读懂《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土地人法规政策 2020-09-14 10:18:52 1797阅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并从明确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从以下方面作了优化简化:

一是提出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

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部分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

三是鼓励地方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单位指导力度。四是对于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以子项目规模界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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