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实施监督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微信用户3129实施监督 2023-06-13 19:01:25 1938阅读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是采矿权人实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省全面加强方案编制审查,方案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但少数方案编制质量不高、个别地方审查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2023年6月13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进一步规范方案编制工作

(一)完善方案编制要求。实施露天开采的固体矿产采矿权,按照有关要求合并编制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也可单独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和废弃矿区生态修复等“项目类”采矿权按相关规定执行。设计露天开采最终境界不得超出采矿权出让范围(包括拐点坐标、开采标高、储量估算边坡角)。

实施地下开采的固体矿产采矿权,井巷工程布置不得超出矿区范围。

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要充分考虑矿山生产建设和开采活动各项因素,提出采矿权申请的矿区范围,经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联合踏勘和论证同意后,作为编制方案的矿区范围。


二、进一步规范方案审查工作

(二)明确方案审查权限。省级出让登记矿种的采矿权,方案审查工作由省地质院具体承担。市县级出让登记矿种的采矿权,方案审查由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出让登记权限以委托形式下放给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方案审查同步下放。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委托有技术力量的事业单位承担方案审查的具体工作。审查费用纳入本部门预算,不得向采矿权人或编制单位另行收取。

(三)规范方案审查工作。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方案的评审、公示、归档工作。加强审查结果公开,方案经评审、修改补正、专家组长复核通过后,由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专家组评审意见书,格式参见附件1)在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期限5个工作日。

审查工作完成后,审查单位要及时将方案最终稿和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评审意见书、审查会议纪要等统一上传至省地矿综合监管系统,并报送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加强重点内容审查。方案的设计参数、露天开采最终境界、井巷工程布置、“三率”指标等内容,审查过程中要重点把关。凡存在以下情形的,审查不予通过:方案设计的矿区范围凡与出让、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矿种等参数不一致的;露天开采最终境界超出矿区范围、最终边坡角大于储量估算边坡角的;井巷工程布置超出矿区范围的;方案设计“三率”指标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探矿权转采矿权,要对矿区范围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不合理的要提出调整要求,确定矿区范围,并在专家组评审意见书中明确。


三、进一步加强方案修编管理

(五)明确方案修编情形。方案一经审查通过,采矿权人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采矿活动。开采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可修编方案。

1. 采矿权人提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变更主要开采矿种、变更开采方式等,需重新修编方案的;

2. 实施地下开采的已设采矿权,因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且经储量报告评审备案,需修编方案的;

3. 实施地下开采的已设采矿权,实际开采回采率达不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需变更采矿方法的;

4. 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发生重大变化,相应出让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修编方案的。

不得以方案修编或变更、置换矿区范围等任何名义,侵占国家未出让的矿产资源。

(六)严格开展修编方案审查。修编方案由原审查单位重新组织审查。审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方案修编的依据和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审查,依据不充分的或修编方案开拓工程量增加、投资加大、经济技术上明显不合理的,审查不得通过。

四、进一步加强方案编制审查监督

(七)加强指导监督。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采矿权人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方案编制或修编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省自然资源厅不定期开展对全省已审查方案的抽查,对不规范开展评审、公示、归档等工作的,将给予全省通报。

(八)加强专家管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承担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专家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经历作为专家聘任的条件之一。加强专家诚信监管,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要严格按照地矿专家信用监督有关要求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审查结论严重失实的专家,将给予全省通报、专家库除名、纳入行业“黑名单”管理。

本通知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开发利用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参考格式。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 日


 

附件1

开发利用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参考格式


前言:评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审方式等。

一、方案编写的能力审查

二、方案修编目的、依据的审查(修编方案用)

三、矿区范围的合理性审查(探转采用)

四、资源储量利用的合理性审查

五、矿山建设规模的审查

六、开采方案的审查

七、选矿加工方案的审查(或矿泉水、地热资源保护方案的审查)

八、矿山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

九、说明与建议

十、审查结论(含“三率”评价)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站资讯内容均由网友提供,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作参考。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登录 后发表评论

发布 文章

我要发布文章,让更多的人了解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