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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三调初始调查复核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重大典型问题

国心实施监督 2020-09-01 21:29:49 2220阅读

2020年8月26日(今天)上午10点,自然资源部召开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第二季度涉嫌违法用海用岛的案件,以及国土三调初始调查复核中督察发现的83个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重大典型问题。


据介绍,按照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统一部署,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于2020年6月至7月中旬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三调初始调查复核成果督察。重点督察了138个县级调查单元,核查图斑421.58万个,发现问题图斑1.43万个,占核查图斑总数的0.34%,较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图斑比例(0.7%)进一步降低。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提醒,督促各地抓紧整改纠正问题,自然资源部将三调初始调查复核成果督察发现的83个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重大典型问题,与2019年三调督察发现的安徽省长丰县下塘镇、湖南省华容县、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等3个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的责任追究情况,予以公开。


弄虚作假重大典型问题详情如下: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在三调工作中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出台文件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主导弄虚作假,造成耕地地类和建设用地地类调查不实,涉及问题图斑94个,面积5588.65亩。


2019年4月10日,施秉县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三调自检工作推进会,会上向各乡镇政府提出违反三调技术规程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将水田调查为旱地、将实际建设用地的范围扩大、将临时占用土地或推土区调查为建设用地三个方面。4月22日,施秉县三调办印发《关于进行施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施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文件,以下简称“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4月10日会议要求,部署乡镇政府予以落实。5月8日,县三调办组织召开三调工作推进会,县三调办全体工作人员、作业单位全体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再次强调“4号文件”的违规要求,并在工作推进中要求作业单位落实。督察发现,弄虚作假将水田调查为旱地问题图斑36个,涉及图斑面积3168亩;弄虚作假将实际建设用地的范围扩大问题图斑46个,涉及图斑面积2089.45亩;弄虚作假将临时占用土地或推土区调查为建设用地问题图斑12个,涉及图斑面积331.2亩。


施秉县三调办在组织推进三调工作中严重违背三调技术规程等要求,主导弄虚作假;督察发现问题后,逃避调查取证。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施秉县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三调工作领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支持三调工作弄虚作假。黔东南州三调办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了解到县三调办有关错误倾向后没有引起重视,也未进行提醒和跟踪;对州统一招标的三调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不严,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监督失职的责任。贵州省三调办对施秉县三调工作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仅发现部分图斑调查错误,未准确指导纠正并监督整改到位。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监督指导不力责任。


作业单位贵州地矿遵义测绘队,队伍实际配备人员数量、资质与投标人员配置严重不符、整体能力不足;对县三调办提出的不合规要求未提出异议,也未向上级三调办如实反映;盲从县三调办要求,未按照三调工作要求作业。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调查操作具体责任。监理单位贵州黔聚龙投资有限公司,对县三调办明显弄虚作假的工作要求及产生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同时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只对30%的图斑进行了核查。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履行监理责任失职的责任。


(二)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将20.4亩建设用地错误调查为设施农用地,作业单位违反调查规程,在国家级核查、省级核查连续4次指出调查错误问题后未进行实地核实,且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浑源县三调办未对调查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未对全国三调办、省三调办4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实,且在问题图斑未整改的情况下即与大同市三调办共同作出“已全部整改到位”的虚假承诺。山西省三调办未监督整改到位。


2019年4月至5月,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三调作业单位大同市宏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外业人员未按照调查规程进入建筑物内部调查举证,内业人员在举证照片已反映明显存在建设用地的情况下违反调查规程合并6个调查图斑(含设施农用地、水浇地、农村宅基地3种地类),将位于永安镇东辛庄村实地明显为休闲娱乐、办公性质的建筑、花坛、广场、绿化等建设用地的图斑,按设施农用地入库上报,图斑面积为119.34亩,其中错误调查为设施农用地面积约20.4亩。2019年9月,省三调办第一次指出“地类认定明显错误”问题,作业单位未进行整改;浑源县三调办未经核实检查,即与大同市三调办共同向省三调办作出“已全部整改到位”的虚假承诺。2019年10月,全国三调办第一次指出“地类认定错误;设施农用地/果园/明显建设用地”问题后,作业单位未开展实地核实,应分割未分割,将图斑地类整体修改为果园,敷衍整改;县三调办未经核实检查,向省三调办作出“全部整改到位”的不实承诺。2019年12月4日,省三调办第二次指出问题,作业单位未进行整改;县三调办未经核实检查即上报。2020年3月,全国三调办第二次指出问题,作业单位未经实地核实即于2020年5月将图斑地类整体修改为设施农用地;县三调办未经核实检查即上报。


作业单位大同市宏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调查规程导致调查错误,在全国三调办和省三调办4次指出问题的情况下,未按要求进行实地核实,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北京数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未认真审核即出具作业单位已整改的结论并予确认上报,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失职失责的监理责任。浑源县三调办初始调查阶段未按要求进行100%全面自检,未对全国三调办、省三调办4次指出问题进行实地核实,且在未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检查的情况下作出“已全部整改到位”的虚假、不实承诺,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失职失责的主体责任。大同市三调办监督检查未发现该问题,与浑源县三调办共同向省三调办作出“已全部整改到位”的虚假承诺,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山西省三调办复核不全面、监督整改不到位,虽然2次发现并指出问题,但未对照问题复核整改成果,对全国三调办退回的全面整改成果逐图斑审核流于形式,对该图斑整改不到位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对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问题负有监督不力、审查不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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