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和全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制定《2023 年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2023 年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和全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推进落实 2023 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各项成果资料,结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体系,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自治区层面
1.开展宁夏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宁夏黄河外滩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宁夏阅海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16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摸清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状况及权属状况,划清自然资源“四条边界”。
2.开展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综合运用实地踏勘、建立实景三维模型等手段,探索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路径。
3.依据所有者权益清单明确的代理行使所有权主体和自然资源部确定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簿样式,开展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梳理总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经验做法,制定印发《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规程》,健全完善我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体系。
5.根据市县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业务培训和实地指导,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人员能力,推动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顺利开展。
6.配合国家登记机构,做好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中的资料收集、通告和公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和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
(二)市县层面
1.根据本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山林权改革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辖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水流、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本级数据库建设、成果更新等工作,为自然资源登簿公告工作奠定良好基础。2.强化与生态环境、水利、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集体组织等相关权利主体的协调对接,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础资料收集、成果核实、矛盾调处等工作。3.配合国家和省级登记机构,做好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中的资料收集、通告和公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和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在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中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各地总体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把握节奏、有序推进,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范围,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提升队伍素质,保障工作持续推进。
(三)强化安全保密管理。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料和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在资料收集(整理)、数据生产、成果移交、入库管理等各环节各节点,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确保登记资料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