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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微信用户2720实施监督 2023-02-20 22:05:51 962阅读

2023年2月1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2023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筑业转型发展为主线,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能,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着力在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建设建筑强省。

一、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制定“建筑强企”培育工作方案,启动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在资质升级、科技创新、资金筹措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支持,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开展全省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分析研判形势,及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二、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深入开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抓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全国试点。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全省通用部品部件数据库,推广成熟部品部件应用,推进建筑产业园区建设,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水平。建设装配式建筑监管服务平台,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召开高装配率示范项目现场观摩会。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200万平方米。

三、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印发《四川省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推进四川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建造技术研究,不断建立和完善智能建造技术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指导成都市推进落实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开展智能建造全省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在工程建造各环节的创新应用。加大智能建造技术人才培育,着力提高建筑工人智能建造技能。

四、深化招投标活动监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进招标投标数字化和智慧监管。加强招投标活动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制定《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三)》,修订《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招投标领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流程。

五、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持续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建筑工业化与工程总承包一体推进,支持骨干建筑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加强工程总承包企业综合能力培育,促进工程总承包提质扩面。加强工程总承包计价指导意见的宣贯执行,出台《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推进工程总承包造价电子数据标准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建设。开展工程总承包市场调研,推选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六、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成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业委员会,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质量,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应用,推动实现一批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前沿领域的技术突破。鼓励企业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发挥“产学研用”综合效应,支持技术科研成果、创新工艺、工法、技术标准转化应用。

七、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落实《四川省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深化建筑业劳务用工组织模式改革。支持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建设,调整完善产业基地布局。深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动实现企业、项目、人员全覆盖。跟踪指导试点地区和企业建立科学的建筑产业工人培养、使用、保障等工作机制和措施,促进建筑产业工人数量和质量稳定增长,推动形成我省独特的建筑产业战略资源。做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宣传和执行,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

八、提升建筑市场监管质效。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归集管理,研究推动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统一。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持续开展注册建造师“挂证”行为整治,开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的建筑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部署建筑市场监管提级行动,在规范市场秩序上求突破见实效。加强省外入川建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九、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开拓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中西部地区等重点区域建筑市场,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举办四川建筑业企业走进“珠三角”推介会。加强与外省住建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动与安徽、福建、贵州等省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挥驻外分中心联合党委作用,共建共享外向发展资源。省外建筑业产值力争突破4200亿元。

十、推进川渝建筑业协同发展。举办川渝建筑行业创新发展合作交流会。与重庆市签订《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建川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一体化实施方案》,推进建筑业协同发展。推动工法评审标准统一,建立互通共享的工法数据信息平台,评审通过的工法在川渝两地同时发布。联动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依法督促本地企业及时解决在对方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进两地从业人员资格互认,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十一、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要求,加强与统计、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动协同,动态开展企业入库、产值入统工作指导服务,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及时入库入统。结合本地企业数量、项目投资建设、企业纳税等情况开展统计数据分析,研判建筑业经济运行趋势。提高行业统计质量。

十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心系人民群众、心系市场主体、心系行业发展,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企业发展等工作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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