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
深府〔2020〕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具有数字驱动、技术迭代、产业赋能等特点,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三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支撑,现就加快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我市重大产业发展需求和应用新场景,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为载体,构筑数字时代的关键基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构建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投资、科技产业协同创新、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培育数字要素市场,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消费发展,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地位,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前沿,在战略必争的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超前谋划、主动布局,不断提升核心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应用驱动。瞄准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新兴产业重大需求,着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能制造、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支撑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重点突破、全面覆盖的应用格局。
协同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强用地、用电等资源保障,加快项目审核进度,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数字赋能。充分运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对工业、交通、能源、医疗等传统行业的赋能作用,提升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水平,发挥催化、倍增和叠加效应,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开放共享。鼓励数字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的资源、应用、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形成共建共享、互联协作的建设模式,加快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开放型新型基础设施生态体系。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创新水平位居全球前列,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智能泛在、融合高效、科产协同的城市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为带动信息产业升级提供崭新机遇,为拉动新一轮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打造全球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发展高地。率先建成“万物互联、数智融合、技术引领”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5G网络及智能计算发展全球领先,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二是构筑国际先进的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典范。率先建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融合基础设施赋能体系,加速制造、交通、能源等领域数字化升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名城和智能交通创新示范基地。
三是建设国内一流的新型基础设施创新标杆。率先建成“源头创新突破、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基础设施体系,新建5个以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3个以上前沿交叉平台、20个以上重大功能型产业创新平台。
二、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打造全球一流的信息基础设施高地。
(一)超常规建设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构建覆盖“5G+千兆光网+智慧专网+卫星网+物联网”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体系,为率先实现万物互联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开展5G网络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5G基站5万个,成为全球领先的5G之都。加快建设千兆光纤网络,全面部署10G PON光纤接入网,到2025年实现千兆宽带对家庭和重点场所的基本覆盖,打造“双千兆城市”。加快推进专用网络建设,建设5G政务专网、1.4GHz无线宽带专网和1.8GHz行业专网。加快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建设,逐步构建无缝覆盖、安全可靠的卫星网络设施。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等物联网通信技术,积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探索建立健全物联网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数据采集、汇聚、管理与共享,推动万物互联发展。
(二)前瞻部署算力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为基础支撑,加快构建“边缘计算+智算+超算”多元协同、数智融合的算力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算力资源。加快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出台全市专项规划,集中布局建设适用于中时延类业务的超大型数据中心,分布布局PUE值小于1.25的适用于低时延类业务和边缘计算类业务的中小型数据中心。推进存算一体的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建设,打造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的计算应用高地。加快鹏城云脑和深圳超算中心建设,打造全球智能计算和通用超算高地。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汇聚大湾区数据资源,构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华南核心节点。探索对新型数据中心单独核算能耗指标,不列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三)高标准布局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把握数字技术快速迭代趋势,加快推广“上云、赋智、用链”等新技术应用,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技术标杆城市。积极发展安全可靠、弹性便捷的政务云、行业云平台及解决方案,鼓励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上云率。发挥医疗影像、普惠金融、基础软硬件以及智能无人系统等国家级和省级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技术引领作用,加快开源开放,有力支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快铺设集公共节点、共识集群等于一体的区块链服务网络,建设高效融通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推动区块链在防伪溯源、司法存证、内容保护、专利交易、信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打造全球领先的区块链应用高地。
三、全面升级融合基础设施
深度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加速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升级,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形成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需要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信息开放共享和综合集成利用,形成智能化运行组织和管理方式。
(一)全力建设智能制造基础设施。以工业互联网网络、节点和平台建设为核心,推进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加快培育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兴业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名城。探索建立统一、综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内外网改造和建设,构建覆盖全市重点工业区域的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围绕电子信息、汽车、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活跃的解决方案商。积极争取国家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落地,大力推广标识解析应用。围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每年扶持不少于50个典型应用项目,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应用标杆。以宝安区为核心,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引领制造业转型示范区,支持龙岗、龙华、光明等区域发挥自身优势打造工业互联网特色示范区。
(二)加快布局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推动道路、港口、机场、口岸等交通设施及运载工具智能化升级,加快构建智能化、网络化现代交通体系。有序开展城市关键道路智能化改造,重点推进5G-V2X示范应用网络建设,建成全面覆盖的车用通信无线网络和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智能交通创新示范基地。在宝安、坪山、龙岗、龙华等有条件的区域加快云巴等新型有轨电车建设。推进智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港口装备及设施智能化升级,提升航运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实施机场和口岸智慧化改造,全面部署人脸登机、自助通关等智能服务设施。
(三)有序布局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动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深度融合,营造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智慧能源生态体系。加快推进开展数字化智能电网建设,推动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储能等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电动车充电网络和储能网络建设,实现对储能设备和充电桩设施的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支持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和运营平台,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交易、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务等新业态。
(四)高效升级智慧市政基础设施。以城市大脑为依托,以数字政府和应急管理平台为支撑,建设联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发展的城市数字化治理综合基础设施,打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的标杆。推广多功能杆、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环保、智慧安防等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物联网应用。加快建设统一、高效、智能、可信的城市大数据基础平台,打造数字政府。强化应急管理,提升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平台的疫情防控、网络安全、资源调配和社会管理能力。
四、统筹布局创新基础设施
聚焦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以源头创新突破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为主要抓手,加快布局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发挥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作用,有力支撑科技产业协同发展。
(一)精准谋划科技基础设施。围绕源头创新、技术突破,加快推进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对标国际一流,加快谋划布局标志性、稀缺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信息、生命、材料等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省级实验室、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落地。到2025年,建成并投入运营不少于5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不少于3个前沿交叉平台,推动跨学科、大协同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等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加快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概念验证中心,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提供试验基地。
(二)集聚部署产业基础设施。围绕创新链部署产业链,构建“双链”融合的产业基础设施体系。围绕集成电路、8K超高清视频、智能网联等前沿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实验中试、应用验证、材料检测等重大功能型产业创新平台。瞄准未来通信技术、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加快布局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以打造覆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目标,加快建设数字经济等若干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国际科技信息平台和国际产业信息平台,开展全球科技产业扫描和溯源,构建国际化的科技产业情报网络。探索建立科学高效、开放协同的产业基础设施管理运行机制,提升运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五、高效配置关键要素资源
(一)激活资本要素多元供给。统筹政府各类资金支持力度,灵活运用专项债、贷款贴息、基金、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财政和金融工具,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争取公募REITs发行试点。充分调动国有资本力量,激励国有企业带头和更多承担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大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力度,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资金保障制度。支持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和融资担保,鼓励商业银行面向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设立信贷优惠专项。
(二)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据立法,探索建立数据确权、交易、流通等机制。完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创造条件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开放。提升数据资源价值,搭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数据要素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三)强化技术要素有效支撑。围绕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自主可控的新型基础设施技术体系。围绕信息、生命和材料等前沿领域,依托科技基础设施推动颠覆性技术突破,引领产业跨越式发展。
(四)推进人才要素精准引进培育。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大平台为载体,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畅通海外科学家来华工作通道,鼓励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人员流动模式,加快推进“薪酬谈判制”“薪酬包干制”和特设岗位试点,推动建立技术移民职业清单和积分评估制度。加强本土人才培育,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开展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健全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
六、构筑数字经济生态体系
(一)加速推进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围绕生产制造、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网络化部署,以开展“AI+5G+8K”示范应用为重要契机和先导,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各垂直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依托华为、腾讯、平安、富士康等本地龙头企业打造自动驾驶、工厂、医疗、金融、教育、商务、物流、零售、家居、社区等重点场景示范应用标杆,加快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2020年,新增创新型科技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约100亿元。
(二)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大力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各行业的融合创新,加快“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协同的数字生态,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宅经济”、非接触式消费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加快培育“智慧+”等新业态,充分发掘新内需,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三)打造国际一流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围绕5G通信、工业互联网、8K超高清视频、鲲鹏计算等重点领域,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的服务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引进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发挥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全方位拓展产业生态结构,带动产业链配套企业协同创新、数字转型和集聚发展。
七、强化保障安排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同市区两级力量,统筹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专项工作组及其牵头部门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库。编制我市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实行“滚动+分类”标记管理方式,梯次推进实施。对入库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式”审批,协同推进环境评价、用地审批、工程方案审核等环节。
(三)优化发展环境。统筹用地需求,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空间供给。加强配套电力建设,精准提高电网设计容量,适应新型基础设施未来新增用电需求。建立健全动态、弹性、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推动通信管道共享开放,推进公共设施向5G基站、管线、机房等开放,支持免收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
(四)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形成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测和事后应急的全生命周期保障能力。开展主动防御试点,提高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动态响应和恢复处置能力,提升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修复能力。推广应用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推动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确保新型基础设施关键核心系统、部件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