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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补助项目的通知》

微信用户3030实施监督 2022-08-23 09:13:54 1453阅读
2022年8月11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按照《吉林省矿产资源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资环〔2020〕337号),为做好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九台区、双阳区、江源区)自然资源、财政主管部门,内容如下:

—、支持范围
(一)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主要用于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确认的历史遗留矿山“10类”图斑范围内的(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生态修复和矿区土地复垦项目。资金重点向国家重点生态地区(东北森林带和北方防沙带)和投入资金治理面积较大、生态效益明显的相关市县倾斜。同时,对于政府公益性资金投入大、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和多方投入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主要用于险情紧迫的、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监测预警、调查评价及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主要包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并归还周转指标,且未取得过省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必须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59号)有关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用地布局要求,满足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等必要条件,切实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支持方式
(一)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按项目决算资金80%予以支持,首次按照项目审定预算30%下达,待项目完工决算后,再按决算资金80%进行补足。
(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按项目决算资金的50%予以支持,首次按照项目审定预算30%下达,待项目完工决算后,再按决算资金50%进行补足。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视项目申报情况予以补助。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决算原则上不可超出项目审定预算。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项目属地原则进行申报,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地要严把初审关,按先急后缓原则,对项目申报的内容要严格审核,确保申报质量。项目通过立项审核后,市县主动提出放弃实施的,两年内专项资金将不再支持该地区项目。
(三)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地区应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36号)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四)规范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各地财政部门要审核把关绩效指标的设置,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四、申报要件
(一)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局联合申请文件(一式两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九份,电子版一份)、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表(附件2)、政府出具的资金筹措方案一份(附件3)。
增减挂钩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包括:市州人民政府项目申请(调整)函和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复垦新增耕地用于归还周转指标的验收意见、已归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试点项目统计表(附件4)。
(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三)其他可佐证项目成熟度的文件、报告、图纸等。
请各地于2022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同时将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局联合申请文件、项目申报表和资金筹措方案报送省财政厅,逾期未报送的将不再受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申请文件通过“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电子政务管理系统”报送,分别送至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地质勘查处、用途管制处。届时,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财务处 季 阳 0431-88550215
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 张建臣 0431-88550199
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王 琦 0431-88553605
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 张彦春 0431-88550271

省财政厅资环处 袁鸿彬 0431-88771723


附件:

1.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申.pdf 

2.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表.pdf 

3.资金筹措方案.pdf 

4.已归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试点项目.pdf 

5.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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