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2〕8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河北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精神,实现我省进出口保稳提质目标任务,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障外贸企业生产经营。完善全省外贸百强企业联系机制,强化重点外贸企业直报制度,跟踪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尽快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加强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海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调,实现重点保障外贸企业信息互通。统筹京津冀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三关互认,建立统一绿色通道,实现快速通关。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外贸货物运输畅通。严格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全省重要物资范围,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有运输需求的外贸企业,可登录河北“运证通”APP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力有序疏通河北海空港等集疏运,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积极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不得层层加码,不得出台影响国际集装箱班轮靠港作业效率的措施。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持续深化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发展海铁联运、公铁联运,增点扩线,力争2022年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45万标箱。加强航空口岸机场海关及作业人员保障,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鼓励我省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帮助外贸企业拓宽国际货运通道。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石家庄海关、河北海事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民航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海运物流畅通。发挥我省骨干航运企业作用,进一步加密国际海运航线,加快构建国际海运网络,确保我省到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的主要贸易航线不中断。发挥河北省航运协会作用,组织我省外贸公司与班轮公司开展直客对接活动。依法依规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市场监管,对国际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涉嫌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处理。依托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港口装卸、通关、航运舱单信息共享,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建立健全海关、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沟通合作机制,推动运输和通关便利化、一体化。协调帮助物流、货代等企业及时赴港口提离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等集装箱,提升港口货物中转效率。进一步优化港口装卸存储业务,提高集装箱作业效率,最大限度减少货物滞港时间。 (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河北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建设,完善保税监管设施,引进平台企业,扩大跨境电商业务规模。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做好海关系统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备案;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落实国家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积极申请开展相关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有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9号)要求,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在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按要求留存相关资料,无需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信用培育力度,优先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为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 (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规模,鼓励信用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持续做好外贸企业承保理赔工作,在贸易真实和债权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商务厅、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加强“政银信企”对接,梳理一批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和理赔条件,缩短理赔时间,对经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可积极适用标准化勘查机制或“简易勘查、快速理赔”程序。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落实《商务部 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商财函〔2022〕146号)要求,开展面向全省外贸企业的应对汇率风险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其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优化外汇产品,提升基层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增加汇率避险首办户,优化网上银行、线上平台汇率避险模块,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加大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全省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单证电子化审核等方式优化结算流程,不断提高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商务厅、河北银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我省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展会,指导企业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技术,做好展品展示、对接洽谈工作,扩大出口成交。推进线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举办河北出口产品线上展示交易会等线上贸易促进活动。支持各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食品、服装、包装印刷等专业展会,帮助企业获取更多订单。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参加境外展会。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外办、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中医药管理等部门要支持我省医药企业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所在国家或地区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我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唐山市二手车试点建设,鼓励企业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支持石家庄等市申请二手车出口试点。 (石家庄、唐山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河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进口促进平台建设。支持曹妃甸、正定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在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加快推进口岸筹建工作。 (唐山、石家庄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一批加工贸易企业和项目落户河北,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稳定发展,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支持我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落实国家新版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支持企业开展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积极争取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石家庄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稳外贸工作,在支持企业保订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落地见效。省商务厅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