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政策依据
(一)制定目的
保障被征收人利益,贯彻衔接上级征收政策,加快推进全区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合力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2.省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修正)等。
3.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2017年)、广州市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202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2022年)。
二、主要内容说明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临港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制定整体上较好的衔接我区现行政策,同时根据上位政策等对区片综合地价、征地社保等做同步调整,结合我区实际对临时安置费等方面作适当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集体土地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根据2021年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工作,调整集体征地补偿标准。
(二)调整征地社保标准
根据202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调整征地社保费的标准。
(三)调整临时安置费标准
临时安置费调整为30元/平方米/月。
三、实施日期说明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