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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1号

微信用户3055实施监督 2022-06-29 15:38:41 773阅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2022〕6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

“科大硅谷”是聚焦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孵化、创新生态优化,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科大”)等高校院所全球校友为纽带,汇聚世界创新力量,发挥科技体制创新引领作用,立足合肥城市区域新空间打造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示范工程。为建设好“科大硅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体制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充分发挥市场和资本作用,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聚力打造创新人才荟萃、市场主体圆梦的新高地,创新机制灵活、改革系统集成的新特区,创新环境卓越、展示安徽形象的新窗口,创新要素引领、高端产业汇聚的新品牌,成为极具活力、引领未来、享誉世界的创新之谷。到2025年,汇聚中国科大和国内外高校院所校友等各类优秀人才超10万名;形成多层次基金体系,基金规模超2000亿元;集聚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创服务机构等超1万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上市公司和独角兽企业50家以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成为全国科技体制创新的标杆。

到2035年,建成创新资源最密、创新活力最强、体制机制最活、创新创业环境最优的卓越创新中心之一,推动成为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

二、空间布局

先期规划建设“一核两园一镇”功能承载区,集聚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公共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打造创意思想激荡、创造活力迸发、创业生态优越、创新成果涌流、拥抱现代生活的城市新空间,构建科产城融合的创新生态。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启动规划预留片区建设。

(一)“一核”。

“科大硅谷”核心区。位于合肥高新区,东至方兴大道,南至燕子河路,西至将军岭路,北至皖水路,占地面积约4000亩。布局一批高品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科创+产业+自由交流空间”集中连片区域。

(二)“两园”。

1.“科大硅谷”蜀山园。位于合肥市蜀山区中国科大本部周边和科学岛路周边,占地面积1237亩。运用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空间,建设增量空间,打造中国科大科技园、博士创新创业园、新医学和新工科成果转化平台、科创市场服务中心等,构建孵化功能区和国际合作区。实施中国科大和科学岛路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推动中国科大东、中、西校区一体化通道建设。

2.“科大硅谷”高新园。位于中国科大高新园区周边,占地面积1094亩。依托中国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各具特色的空间载体,建设校友创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的集中区。

(三)“一镇”。

位于合肥高新区,东至小蜀山东路,南至铭传路,西至天柱山路,北至望江西路,占地面积约6000亩。建设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和创新者共享与交流空间等,配套最优的国际学校、健康医疗、休闲创意等现代高端生活设施,面向全球征集遴选建设方案,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融、诗意栖居的“讯飞小镇”。

(四)规划预留片区。

将运河新城打造成“科大硅谷”高端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面积约100平方公里。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适时在合肥经开区、包河区、庐阳区、庐江县等具有条件的区域,打造若干专业片区。

三、创新管理运营组织架构

(一)成立“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合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中国科大主要负责同志等任副组长,合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副组长,相关高校院所、省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和执行副组长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科大硅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肥市政府。

(二)组建“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公司由合肥市具体负责组建,面向全球遴选专业团队(职业经理人)运营。公司主要职能包括: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科大硅谷”空间布局规划,研究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提出政策建议,推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牵头并会同属地政府面向全球招引遴选各片区运营团队,支持各细分单元运营,制定入园企业和机构“负面清单”;建立全球校友资源网络,汇聚一流人才、团队、项目、企业、资本;会同属地政府搭建“一体化”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统一受理各类服务事项;参与“科大硅谷”相关基金管理;加强“科大硅谷”品牌管理运营,开设“科大硅谷”网站,举办重大赛事、论坛、峰会等活动。

(三)明确各单元运营主体地位。由高水平团队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各片区细分单元。运营团队主要任务包括: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战略规划,制定运营单元的运营方案;与属地政府签署委托运营合同,明确目标任务、权利义务、运营绩效、奖惩措施等;开展“双招双引”工作,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属地政府会同服务平台公司,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规划方案、改革举措、相关政策等;组建工作专班,与服务平台公司共同招引各细分单元运营团队,支持各运营团队开展“双招双引”工作;推进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土地和空间保障,优化创新生态和生活环境。

四、创新全球资源汇聚链接机制

(一)设立“科大硅谷”全球校友事务部。服务平台公司下设“科大硅谷”全球校友事务部,受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常态化联系对接中国科大等国内外高校院所全球校友。

(二)建设海外创新中心。全球校友事务部在创新资源富集区域设立若干海外创新中心、海外联络站,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离岸孵化等工作。发挥欧美同学会、中国科大校友会等“桥梁”作用,积极对接海外创新资源,引导国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科大硅谷”成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新型研发机构。

(三)成立“科大硅谷”战略委员会。成立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校友会、企业等组成的“科大硅谷”战略委员会,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研究,围绕“科大硅谷”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发展路径提供决策咨询。战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服务平台公司。

五、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模式

(一)突出任务导向。支持企业在“科大硅谷”设立研发机构,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依托中国科大等高校院所校友资源,面向全球招引创新合伙人,组建一批致力于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双创孵化、小试中试、知识产权创新服务等关联平台建设。鼓励在皖高校院所和“科大硅谷”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双向交流。

(二)鼓励协同创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联合产业链龙头企业,提升攻关能力、工程化能力、科技制造能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迭代应用,孵化、引进上下游企业,打通初创企业、大企业、行业专家之间的通道,形成“一栋楼就是一个创新联合体,一栋楼就是一个产业链”格局。

(三)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引导“科大硅谷”内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高校院所及民营企业利用现有楼宇、可转化资产等,依法依规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等建设。

六、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一)鼓励创新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加快探索市场化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健全前沿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对其所得现金收入形成的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

(二)支持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科大硅谷”内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的发明人(团队)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经高校院所批准同意、产权清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生的收益按照约定与单位共享。

(三)建立拨转股、股转债成果转化新模式。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不同阶段,灵活采取财政资金拨转股、股转债等方式进行投入和变更,允许项目团队对形成的股份按约定的方式、时间、价格、比例等回购。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开展服务。支持高校院所在“科大硅谷”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对优秀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可在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究院以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和国家级孵化器等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壮大专业人才队伍。依托中国科大组建科技商学院,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从科技到产业的全链条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依托在皖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以及安徽创新馆等,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改革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发放省级职业资格证书;将技术经理人工作纳入省级职称评定范畴,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相应级别职称证书。

(六)推动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将在“科大硅谷”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纳入省“三首”目录和各地创新产品目录,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招标采购中给予支持。

七、创新人才集聚机制

(一)创新企业人才评价方式。将人才分类目录对应的人才层次评定权交给注册在“科大硅谷”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按照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员工收入、税收等指标,确定其自主评价人才名额。将被认定的人才(包括被企业认定为人才的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师生),纳入合肥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范围,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由主管部门发放“江淮优才卡”,相关部门为其开辟职称评定、就医就学等绿色通道。

(二)加大“高精尖缺”人才补贴力度。对在“科大硅谷”工作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以及参与“科大硅谷”建设的高校院所中按有关文件确定的国家级高端人才,经认定后,给予其工资性年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税率15%以上的部分等额奖励。

(三)鼓励高校院所支持师生创新创业。实施资助中国科大创新创业计划,支持中国科大师生创新创业。省内高校院所允许学生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学籍,休学在“科大硅谷”创业,并享受学校的创业资源和相关服务;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到“科大硅谷”创办企业、兼职创新或参与项目合作,其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权利。

(四)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服务平台公司与属地政府一体化开展人才服务工作,在创新创业、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健康医疗、配偶就业等多个方面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人才优惠“一键式”落地;衔接利用现有事业单位性质机构,为“科大硅谷”引进人才代理人事关系。

八、创新投融资模式

(一)打造“基金丛林”。吸引国内外顶尖投资机构,在“科大硅谷”共同打造总规模2000亿元以上的“基金丛林”,形成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省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先行设立300亿元以上的创业和种子母基金。

(二)鼓励“投早投小”。对“科大硅谷”内、投资“科大硅谷”早期小型科技型企业,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社会投资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给予基金(投资机构)管理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基金管理机构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对运营“科大硅谷”母基金的团队,满足考核要求、严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产生投资损失的,给予最高50%的风险容忍度。

(三)创新国资基金管理。国有出资股权基金投资“科大硅谷”注册的企业,其股份转让方式可按协议约定执行。允许管理团队以国有出资基金投资额的10%为上限跟投。

(四)实施股权投资奖励。对注册在“科大硅谷”、总投资额80%以上投资于“科大硅谷”项目且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其个人合伙人投资收益、分成收益、股份转让收益部分,最高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形成的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

(五)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服务。推进“科技金融+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在“科大硅谷”设立科技支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政银保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提供科技信用贷款、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提升省属市属商业银行科创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贷款不良率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

(六)多渠道加大投入。支持采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公募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募集“科大硅谷”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科大硅谷”设立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推动公益事业捐赠依法依规税前扣除。对捐赠基础科学研究等公益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表彰。

九、强化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对“科大硅谷”建设的工作要求,领导小组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科大硅谷”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府引导。坚持“省市协同、以市为主”,合肥市落实主体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出台支持“科大硅谷”建设专项政策。

(三)设立专项资金。设立“科大硅谷”专项资金,用于“科大硅谷”政策兑现、购买服务等。先行安排3亿元启动资金,省、合肥市按1:2比例分担。专项资金由“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四)营造宽松环境。制定“科大硅谷”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行为“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投资行为一律不得限制、不作问题处理。实行审计、监督、检查结果互认,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检查1次。鼓励在“科大硅谷”先行先试国家重大改革举措和先发地区优势政策。

(五)开展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按年度对服务平台公司、属地政府考核评估,各细分单元运营团队对服务平台公司、属地政府的评价纳入考核内容。服务平台公司联合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发布“科大硅谷”建设年度报告。

(六)强化品牌塑造。设计“科大硅谷”统一标识,开展各类宣传推介,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路演展示、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科大硅谷”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清宪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 组 长:

刘 惠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虞爱华 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张红文 省委常委、副省长

包信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

潘朝晖 省政府秘书长

执行副组长:

罗云峰 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天培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

李必方 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春旭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钱桂仑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吴劲松 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

牛弩韬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

谷剑锋 省财政厅厅长

李中 省国资委主任

何 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徐 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葛 斌 合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袁 飞 合肥市委常委

傅 尧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

刘建国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

宋道军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杨 森 蜀山区政府区长

拱 艳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雍凤山 合肥市产投集团董事长

周 宇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友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负责审定“科大硅谷”实施方案、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执行副组长主持召开省市校联席会议,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决策,推进“科大硅谷”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审定“科大硅谷”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评估专项政策、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合肥市政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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