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如何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难题?
已成立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难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同时,督促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全力推动解决。
2.开展哪些针对企业上市的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
前期,已举办了资本市场转板制度政策解读线上专题培训会、拟在科创板上市企业专题辅导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及上市政策解读线上培训会等活动,后续将充分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河北基地、深交所河北基地作用,邀请交易所、证券机构专家,针对不同板块、行业,处在不同上市阶段的企业开展精准化政策宣讲和培训服务。
3.如何优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经济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雄安新区对照入库标准,深入挖掘、全面摸排,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筛选200家左右,培育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上市目标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增补和退出。
4.企业改制时是否有税收优惠?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如何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
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燧石星火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进行路演,推动其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充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我省企业上市。
6.什么是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
为每一家上市后备企业确定一个或多个重点联系的银行,由其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7.针对企业上市的财政补助有哪些新政策?
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2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2022年1月1日起,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通过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补助”。
8.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的项目给予哪些支持?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
9.办理企业上市相关的合规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会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料,能够当场办理的会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会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会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