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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操作指南(试行)》

微信用户3694实施监督 2022-06-09 16:43:06 952阅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操作指南(试行)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省气象局通报,今年我省雨季开始偏早,强降水偏多偏强。为全面提升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和降低洪涝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紧研究部署住宅小区防汛防涝工作,指导完善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制定暴雨洪水应对方案和应对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二、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汛前排查、防汛方案制定、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演习、建立规范的防汛制度及台账,不断提高小区防汛应对能力,结合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切实把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物业企业要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建立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对群组管理、信息发布处置管理、应急响应、政府联络等事项落实责任;定期开展防汛排查,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对业主进行防洪防汛知识宣传,增强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  


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操作指南(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升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和降低洪涝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由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城镇居民住宅小区。未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由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业态类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三、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通过加强汛前排查、防汛方案制定、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演习、建立规范的防汛制度及台账、精准恢复重建等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小区防汛应对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四、汛前准备

(一)汛前防范

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物业企业应成立小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物业企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项目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和部分业主志愿者。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如信息员、联络员等;建立工作对接机制,负责群组管理、信息发布处置管理、应急响应、政府联络等事项。

2.各物业企业应定期组织对防汛小组成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对业主进行防洪防汛知识宣传,提高防洪抢险重要性认识,增强安全防范的意识和技能。

3.在物业企业服务的各小区内应定期开展防汛排查,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在项目中包括向业主宣传防汛应急措施、紧急避难场所地点等。

4.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收集地区天气预报,并将雨情预报及时反馈给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5.在险情发生时,物业企业领导必须立即到达现场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并通知企业各部门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设施设备监控和有效性保障;负责调配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二)物资储备与管理

1.基本防汛物资清单

(1)应急设备:满足排水泵及应急照明功率要求的柴(汽)油发电机以及移动排水泵、防汛专用电源、泥浆泵、配电箱等。

(2)照明设备:便携式防汛工作灯、手电筒、头灯等。

(3)通讯物资:对讲机、喊话器、扩音器等。

(4)工(用)具:铁锹、洋镐、榔头、电工钳、钢筋剪刀、钢丝钳、锤、斧、手锯、水桶、保险带(安全绳)、清扫工具等。

(5)防水堵漏用品:快干水泥(速凝水泥)、聚氨酯防水浆、防汛沙袋或组合式防洪挡板等。

(6)油料:汽油、柴油及润滑油、钢丝绳脂等。

(7)救生用品: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担架、便携氧气瓶或氧气袋,有条件的可配备橡皮船、除颤仪等救生物资。

(8)劳防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雨鞋、雨衣裤等。

(9)后勤保障:备用车辆、急救药物、消杀用品等。

(10)警示设备:标识牌、警示杆、警示灯、警示带等。

(11)取证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移动监控摄像头、录音笔、储存卡、数据线、移动硬盘等。

(12)其他:铁钩、铁丝、清渣网、排水泵连接软管、紧固螺丝、编织袋、彩条布、钢丝绳、圆钉、泥桶、黄沙等。

2.重要点位物资清单

(1)设施设备间、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楼栋首层等出入口应配备挡水板、防汛沙袋。

挡水板需选取抗冲击力强、不易腐蚀的材质,安装时应采取侧立式卡槽或后方挡杆等方式。若阻档板过宽,应使用板材之间固定链接(可用紧固夹子)和 45度角支架的方式,架设高度应高于内涝防治水位0.2米以上,并可根据内涝实际情况随时加高。

防汛沙袋应按堆叠错位的方式依次叠码放置,沙袋堆砌高度高于内涝防治水位0.2米以上,平均宽度大于0.7米,并在其堵水下方增设45角度的围堵坝,加强堵坝的稳固性,有条件的也可砌筑防水台。

地下配电间、二次供水间、消防泵房、中控室等易发生市政管网倒灌的重点部位,应考虑在汛期来临前提前设置挡水墙。

(2)小区低洼处、易积水部位应配置排水泵、排水管、警示标志等设施。

3.物资管理要求

(1)防汛沙袋平时放置在干燥、通风、便于使用处,使用过后应在通风干燥处控水晾干。

(2)发电机、排水泵、通讯用具等物资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测试。

(3)物资存放处应设立明显标识,定期对放置地点、物资数量、使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清点,建立台帐,并及时补充和更新。

(三)汛前排查

1.建筑屋面排查:对屋面防水层、保护层及上一汛期中漏水点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修补防水层和保护层鼓包、破损、裂纹、接口开裂等问题,并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闭水实验,确保无渗漏点。对汛情来临前无法修复的屋面,应用苫布或油毡遮盖,及时告知顶层居民屋面防水破损情况,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对屋面的杂物进行清理,检查雨水落水口、落水管等,确保雨水落水口无堵塞,管线畅通。

2.楼体外立面及附属设施设备排查:对楼体外立面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修复渗漏、安装不牢固、锈蚀、起鼓、开裂、风化、脱落等问题。

3.房屋周边及设施场地的排查:对房屋外立面、人造景观、健身娱乐设施、道路、散水、围墙、大树、沟渠、水系周边等易存在隐患处进行检查,对排水管道沟渠进行清掏疏通,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处理;对汛情来临无法修复的,应在隐患部位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包括警戒带、隔离墩、警示灯等标识标志。

4.重点部位排查:检查地下车库、地下室、设备机房、电梯基坑以及人防、楼栋出入口、通气口、采光窗等易发生雨水倒灌的部位;补充更新挡水板、防汛沙袋等物资,提前对预留管线孔洞、设备机房渗漏、透水点等部位进行封堵灌浆防水处理。在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坡道或走道下端墙面的醒目位置,以地库标高上浮5厘米标识“警戒水位线”、以地库标高上浮10厘米标识“紧急疏散水位线”。

5.设备运行排查:对照排水系统图对污水井、集水坑的排水泵进行测试检查,重点检查排水泵运转及排水情况,确保运行正常后将控制柜(箱)开关设置为“自动”状态。

6.公共照明排查:对公共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出现松动、破损等问题的,应加固或更换,发现接线裸露的应进行绝缘处理。

7.排水管网排查:对污水井、集水坑、化粪池、雨水井以及雨水管口、井口、井盖和井篦的杂物防护网等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排水管网与周边市政管网的接口,对破损、管网开裂、脱落、渗水的及时修复或更换。

8.排水系统清淤:开展排水管网、窨井等设施清淤疏浚,增加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全面疏通、养护雨水管网等排水设施;对封堵雨水口、排水口和向检查井倾倒垃圾杂物、水泥残渣等行为进行劝阻,消除安全隐患。

9.地下空间排查:检查地下储物间安全使用情况和地下车库车辆停放情况,及时劝离逗留人员,建立健全车主通讯录。

10.危险房屋、建(构)筑物排查;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危险房屋居住人员的撤离工作,对危险房屋、建(构)筑物、围墙等隐患部位应设置警戒带等警示标识。

11.其他设施排查:对避雷、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专业检测和维保,确保运行正常。

以上排查工作,均应形成正式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以图文并茂的文稿,或水印照片、水印视频等多媒体记录为宜,不局限于文字记录或普通纸质表单,并做好存档留底。

(四)信息沟通

1.安排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和预测信息,重点关注预警等级,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信息,保持与属地街道、社区的通讯联络和信息交流,根据相应响应等级做好上报、传达、跟踪等防汛准备工作,及时安排做好防御准备。

2.在小区公示栏或显著位置公布24小时应急电话,各类险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业主通报有关情况,并向小区属地街道、社区报告。

3.建立抢险队员通讯录,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发动和动员居民组建防汛志愿者服务队、党员突击队,积极参与小区防汛救灾工作。

4.加大防汛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提醒居民增强高空坠物等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居家、出行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汛中管控

(一)暴雨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1.启动、部署应急响应期间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对工作。

2.负责人现场值守,应急值班人员全部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非当班人员现场备勤。

3.向居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关闭门窗、做好安全防护等措施。

4.检查防汛物资状况,确保储备充足、布置到位。

5.关注地下空间出入口、小区出入口等重要点位的水情水况,严防雨(污)水灌入。

6.检查雨(污)水井、沟渠、管网和地上、地下空间的排污泵、阀等排水设施及电路线路情况,排空集水坑(井)存水,确保排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排水管道畅通且无倒流情况。

7.对低洼区域、设备机房、地下空间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周期性巡查,确保无水涌进机房,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8.切断小区隐患部位周边的室外电源,对围墙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置警戒带等警示标识,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9.落实暴雨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街道、社区及防汛指挥部门依法采取的其他各项防汛措施。

(二)暴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启动、部署暴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对工作。

2.负责人现场值守,应急值班人员全部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非当班人员现场备勤。

3.向居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关闭门窗、做好防护,转移小区低洼地带贵重物,并做好转移地下车库车辆的准备。

4.检查防汛物资状况,确保储备充足、布置到位。

5.关注地下室出入口、小区出入口等重要点位的水情水况,严防雨(污)水灌入;对建筑外墙换气窗、穿线管孔等部位进行检查,做好防雨(污)水灌入防范准备。

6.检查雨(污)水井、沟渠、管网和地上、地下空间排污泵、阀等排水设施及电路线路情况,排空集水坑(井)存水,确保排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排水管道畅通且无倒流情况,做好启动应急排水设备准备。

7.对小区低洼处、设备机房、地下空间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不间断排查,确保无水涌进机房,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8.切断隐患部位周边的室外电源,对围墙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置警戒带等警示标识,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9.暂停地下空间作业,劝离逗留人员。

10.落实暴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街道、社区及防汛指挥部门依法采取的其他各项防汛措施。

(三)暴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启动、部署暴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对工作。

2.负责人现场值守,工作人员全部坚守工作岗位,电梯管理员现场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3.向居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关闭门窗、做好防护,转移小区低洼处贵重物和车辆等。

4.对小区出入口、楼栋首层出入口、地下空间出入口等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必要时及时设置挡水板、防汛沙袋等进行封堵,严防雨(污)水灌入;不间断巡查小区易积水点,必要时进行积水抽排;建筑外墙换气窗、穿线管孔等部位必要时可暂时封堵。

5.检查小区地面、地下设施设备机房,确保无水涌进,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若发现配电室出现进水现象,立即进行断电处理并向街道、社区报告,必要时启用临时发电设备,组织积水抽排。

6.检查雨(污)水井、沟渠、管网和地上、地下空间排污泵、阀等排水设施及电路线路情况,排空集水坑(井)存水,确保所有排水管道畅通且无倒流情况发生,排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安排专人密切关注泵、阀等设施设备及电路线路情况和集水坑(井)水位,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排水设备。

7.对小区水系水位进行检查,必要时启动强排设备排放存水,周边设置警戒带等警示标识,防止人员坠入。

8.切断隐患部位周边的室外电源,对围墙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置警戒带等警示标识,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9.密切关注小区周边市政雨(污)水窨井及管网水流速、水位等情况;当发现或预判有可能发生雨(污)水倒灌小区管网时,应立即采取关闭出水阀门、关闭插板阀、封堵倒灌雨(污)水井(涵)、启动排水泵向外排水等措施,并向街道、社区及时报告。

10.停止地下空间作业,劝离逗留人员。

11.根据小区水情水况,必要时将电梯升至安全区域并停运,防止水浸泡电梯轿厢及其电气等设备。

12.落实暴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街道、社区及防汛指挥部门依法采取的其他各项防汛措施。

(四)暴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启动、部署暴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居民住宅小区防汛应对工作。

2.负责人现场值守,工作人员全部坚守工作岗位,电梯管理员现场值守,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3.向居民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关闭门窗、做好防护,转移地下车库车辆和贵重物;视汛情及时扩充抢险队伍,动员广大居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防汛自救。

4.密切关注小区出入口、地下空间出入口管网排水和周边积水情况,及时设置挡水板、防汛沙袋等进行封堵;不间断巡查小区易积水点,必要时进行积水抽排;建筑外墙换气窗、穿线管孔等部位进行暂时封堵。

5.对小区地面、地下设施设备机房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补充防汛物资,最大限度防止雨(污)水涌入若发现设施设备间出现进水现象,立即进行断电处理,并向街道、社区报告。

6.检查雨(污)水井、沟渠、管网和地上、地下空间排污泵、阀等排水设施及电路线路情况,排空集水坑(井)存水,最大限度保证排水管道畅通且排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安排专人关注泵、阀等设施设备以及电路线路情况,密切关注集水坑(井)水位,及时启动应急排水设备。

7.切断隐患部位周边的室外电源,视积水量及时对地下空间进行断电处理。

8.将电梯升至安全区域并停运,防止水浸泡电梯轿厢及其电气等设备,并张贴停运通知。

9.密切关注小区地下电缆、热力、通信等与外部相通的井涵,当发现或有可能发生雨(污)水倒灌小区管网时,立即封堵,并向街道、社区报告。

10.密切关注小区周边市政雨(污)水窖井及管网水流速、水位等情况,当发现或有可能发生雨(污)水倒灌小区管网时,应立即采取关闭出水阀门、关闭插板阀、封堵倒灌雨(污)水井(涵)、启动排水泵向外排水等措施,并向街道、社区报告。

11.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小区人员的紧急避险和紧急转移,以及落实暴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街道、社区及防汛指挥部门依法采取的其他各项防汛措施。

(五)启动应急预案

1.汛期来临时,小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时刻注意天气情况,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在未来36小时内,将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方雨量将达暴雨,或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等,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下达抢险救灾指令。

2.安全撤离。当收到抢险救灾指令时,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带领抢险组成员首先组织现场工作人员由班组长带队全部撤离。被困人员来不及撤离的,应选择地势较高地方躲避洪水,进行自我保护,等待救援。

3.抢险救援。及时清点人员,确认有无被困人员,并集结待命,不得私自外出。在配备充分照明、救生设备时,由小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身体素质好、水性好的工人执行搜索救援活动。抢救被困人员、重要物资,尽可能减少损失。当有人员受伤时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尽快送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取证。当发生灾情时,不论灾情大小,均须安排专人携带取证设备同步赶赴现场,对业主、项目及物业公司的所有受损财产、资产、设施设备、房屋场地等进行现场取证,同时记录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的过程。记录取证时以带日期、时间和地点的水印照片或视频为佳,若无法添加水印的,可在拍摄时,在不影响画面主题的右下角同时摄入当天有效的证明时间。对记录的照片、视频、录音等数据,应进行不同设备的多重备份,有条件的还可上传网络云盘进行保存。

5.舆情引导。当发生灾情时,应通过宣传栏、LED屏、公众号、视频号、小区广播等渠道主动、及时在小区内向业主住户通报最新的舆情,宣传政府部门、物业企业所采取的救灾措施,并澄清不实传言。对不实信息进行取证留存,向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人员说明实际情况。若不实信息已经给当地政府、物业企业或在小区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及时向辖区警方、网信部门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六)供电和照明

1.在洪水可能危及到现场变配电设施时,应果断断电,防止个别线路漏电发生意外;险情排除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可恢复供电;

2.启动应急照明器具,保障现场必要的照明需要。

六、汛后恢复

(一)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恢复

1.及时对建筑物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屋面、外观的受损情况和建筑本体的沉降程度等,对发现的问题应安排专人监视,积极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隐患的消除工作。

2.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绿地、墙裙、道路塌陷,围墙、堡坎倒塌和山体滑坡的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隔离带(栏),安排专人监视,积极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消除安全隐患。

3.带水清扫主干道、地下空间,清理淤泥,组织对主要排水管网进行疏通。

4.对因防汛堵塞的通道、地下车库出入口、小区临停车辆等进行引导清理。

5.因防汛关闭的设施设备,在恢复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测试,确保人身及设施设备安全。

6.及时检查设施设备的受损情况,发现设备受损应及时修复。

7.对汛中管控采取停电措施的,送电前应按规范对送电设备、接地电阻检查测试,作业时应警惕漏电、沼气、缺氧等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及设施设备安全。

8.对房屋、地下空间及共用设施设备受损严重需要修复或更新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维修恢复。

(二)环境卫生恢复

对汛中浸泡的设备机房、生活供水池、地下车库、室外雨污水井、化粪池、道路、绿地、公共场地和积水严重低洼地段等部位及时进行清理,并按照卫生防疫有关要求对小区进行全面消杀,严防传染病媒滋生。

(三)防汛物资检查恢复

1.对物资数量、使用状况进行清点并进行维护保养,对防汛沙袋进行摊晒。

2.防汛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应及时补足到汛前储备的要求,并对台账进行更新。

(四)项目工作人员善后

1.加强巡视及现场看护,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带电、积水等危险区域

2.在排除现场险情后,安排相关人员清点物资,救治受伤人员,奖励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惩治抢险救灾不利人员。

(五)其他

1.物业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保险企业处理居民损失,引导居民依法办理赔付等相关手续。

2.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制定并报告防汛应对总结资料。

3.对防汛预案、物资准备、人员培训、各部门防汛抢险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防汛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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