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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川建建发〔2022〕115号

微信用户3403实施监督 2022-06-08 17:25:47 1103阅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建建发〔2022〕115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加快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我们制定了《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当前,装配式建筑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决策部署,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筑强省”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引领,聚焦重点问题,着力关键环节,大力推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全产业链标准化应用与发展。加强智能建造、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应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不断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加快装配式建筑全过程标准化建设,提高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推动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监督管理标准化。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装配式建筑信息平台,形成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监督管理各环节标准化体系数据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互通共享。部品部件通用化、市场化及项目应用规模化得到长足发展,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高水平技能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建筑模数化与集成化技术研发应用,创新部品部件连接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装修、验收等各环节标准体系,建立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临时设施工程标准化部品部件研发,持续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范围。建立通用构件、施工工艺、标准设计等标准化数据库,引导企业研究生产集成厨房、卫浴等标准化集成产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标准化技术体系和产品体系。(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大力推行标准化设计。发挥设计引领作用,强化标准化设计意识,遵循“少规格、多组合”原则,以厨房模块、卫浴模块、居室模块等为重点,建立多层级通用标准模块,推行装配式建筑模数化、模块化设计方式,提升设计质量和效益。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鼓励采用标准模数,提高标准空间、标准户型应用比例,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鼓励企业建设一体化集成化设计平台,加大BIM技术应用,推动基于BIM技术的全过程数字化集成化设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提升部品部件生产水平。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技改升级,推动设计与生产数据互联共享,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编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分类编码技术导则》,完善标准部品部件日常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质量全过程可追溯系统。开展绿色建材研发,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绿色建材认证,推行固废产品无害化、规模化利用,推动绿色建材应用与发展。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四)提高标准化施工水平。以预制构件连接工艺和支撑体系标准化为重点,加大楼面构件支撑、竖向构件模板支撑、外架系统搭设等标准化施工措施的开发与应用。鼓励设计施工互动融合,扩大标准化部品部件、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集成产品的应用,提高标准化建造水平。加大预制构件吊装、连接、模板支撑、施工预留预埋等关键环节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装配化施工技能。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及构件吊装、灌浆等关键岗位岗前培训制度。(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加强技术创新。编制《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科技攻关项目指南》,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开展智能建造示范城市创建,支持鼓励建筑机器人、智能控制造楼机、质量安全智能监控机、高空焊接机器人等新型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信息服务清单,建立装配式建筑科技成果库,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使用。开发与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相适应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监管能力。(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六)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建筑智造平台建设指南》《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技术导则》。加快装配式建筑信息化平台建设,统一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数据标准,应用BIM、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设计、生产、施工、监管、运维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信息应用与管理,信息互通共享、监督管理协同。支持成都市开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试点,构建标准化部品部件模型库,推动设计、生产、施工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应用,引领装配式建筑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七)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编制《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四川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要点和深度要求,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行为,落实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强化设计质量监控。研究制定《部品部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规范条件》,明确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要求。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质量验收细则》,强化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规范验收行为。研究新型建筑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评价机制。(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保障措施

(一)支持创新研发。鼓励优势产学研单位围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等相关技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支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钢结构等主要构件生产企业,对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首台套技术改造与升级,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和生产效率,通过首台套目录认定和公布,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创新监督管理。加强部门联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检查,督促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参建各方信用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评优评先激励支持。A级及以上装配式混凝土建筑、AA级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天府杯”、省勘察设计奖、省结构优质工程、省标化工地等评选中予以支持;在省级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给时予支持,并推荐享受其他优惠政策。(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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