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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责任及要件材料清单(试行),要求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微信用户3025实施监督 2022-05-31 16:38:34 1145阅读

2022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优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报批机制,规范审批、审核、审查行为和要件材料,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责任及要件材料清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责任及要件材料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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