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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房屋安全隐患巡查(自查)手册》

微信用户3185实施监督 2022-05-17 14:48:22 676阅读

为助力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第三次全省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履行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屋使用安全长效机制,充分发动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房屋安全隐患巡查(自查)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通过加强房屋安全知识宣贯,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手册》聚焦房屋基本知识、常见安全隐患、如何查找隐患、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将专业知识简易化和图像化。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观看相关视频,快速掌握房屋安全知识,准确查找房屋安全隐患,对落实个人、法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提高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升房屋安全隐患巡查自查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基础。一直以来,浙江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工作,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构建起全省房屋使用安全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多次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近段时间以来,浙江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发布了紧急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再督促再落实视频会,发布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普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新闻媒体推广、社区宣传、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广《手册》,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使用房屋的意识,全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防隐患”的社会良好氛围。

推动落实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要严肃履行房屋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房屋,坚决杜绝未经许可擅自改建、扩建、加层、违规装修等破坏房屋安全的行为,对发现违法建设、违法改扩建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全力推进房屋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危房,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到边排查、边治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奋力打造“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浙里安居”品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2.05.16沈申李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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