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现将《江西省耕地卫片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有关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动态监测监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简称耕地卫片监督),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自然资源部耕地卫片监督工作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确定的真实耕地状况为本底,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运用卫星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监督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重点监测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及时发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监督内容
耕地卫片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耕地上绿化造林情况;
(二)在耕地上建设绿色通道情况,含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水库周边等植树情况;
(三)在耕地上种植果树、茶树,兴建坑塘水面等情况;
(四)在耕地上种植人工草皮情况;
(五)在耕地上挖湖造景情况,含人工湖、湖库塘拓宽等情况;
(六)在耕地上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情况;
(七)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监测发现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的其他耕地变化。
其中第(五)(六)项内容与土地卫片执法做好衔接。
三、工作安排
每半年开展耕地卫片监督1次。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图斑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图斑为基础,通过比对不同时期卫星遥感影像,发现耕地变化情况,并进行通报。
(一)上半年监测
1.制作和下发上半年耕地疑似问题图斑。每年7月初,部署开展上半年监测工作,提取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图斑,结合部上半年耕地卫片监督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形成耕地疑似问题图斑,并将耕地疑似问题图斑下发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疑似问题图斑反馈与复核。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对有异议的或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图斑进行核实举证,举证材料和影像同时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委托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县(市、区)上报的举证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形成上半年耕地变化问题图斑。
3.通报上半年情况。根据上半年耕地变化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全省通报上半年耕地卫片监督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二)年度监测
每年3月前,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对上一年度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上一年度耕地变化问题图斑,并向全省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年度耕地变化监测情况纳入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耕地卫片监督机制,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加强监管,是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加大保护力度的重大举措。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从严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对耕地卫片监督工作要全面负责、亲自部署、抓好落实;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协调各方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负责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问题整改、印发情况通报;厅调查处负责提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中有关耕地变化监测成果。厅执法监督局、保护检查中心加强协同配合,负责土地卫片执法与耕地卫片监督的工作衔接,对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厅有关直属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数据提供、分析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地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运输、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成果共享,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耕地保护合力。
(四)落实监督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耕地卫片监督的作用,严格管控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非耕农用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生。对典型问题案例要实行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依法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严肃追责,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从严查处。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省厅将跟踪问题图斑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开展警示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