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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解读

微信用户3030法规政策 2022-05-04 09:16:50 915阅读

《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解读

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其中第十一项子规划为《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

当前,世界能源格局深度调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加速、国家间技术竞争日益激烈、资源环境制约不断增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能源发展大势。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风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正在成为全球能源供应重要的增长点,伴随着能源转型升级,以低碳、智能为核心内容的新一轮能源变革蓬勃兴起,围绕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已经拉开序幕。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指明了方向。2021年7月28日,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提出充分发挥吉林省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多等优势,打造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

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主要包括白城、松原两市全部及四平双辽市,涵盖3个市、11个县(市、区),幅员面积约5.1万平方公里,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27%。该区域内人口稀少,每平方公里80人,地势平坦,多分布草原、湿地、盐碱地等,可用于开发风光发电的土地达9230平方公里,非常适合大型风光基地建设。该区域风光资源丰富,新能源可装机容量9080万千瓦,占全省可装机总量的79%,资源禀赋集中,非常有利于新能源资源的基地化开发。同时,该地区有丰富的石油和农牧业产业,为新能源与其他产业融合建设发展、多种能源互补提供了基础条件。

二、《规划》的主要思路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规划》作为吉林省“一主六双”中双基地之一,由吉林省能源局组织编制。《规划》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生态保护红线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国家公益林保护图、林地管理相关数据、湿地保护图、自然保护区图以及已建和在建项目范围等资料和数据,细数了吉林西部基地范围内风电和光伏的可开发容量,并结合外部配套设施等限制因素将区域内各市县可开发风电及光伏项目按近期和远期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是指导我省新能源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规划》着眼未来十年,立足吉林省新能源资源优势,聚焦碳排放“30·60”目标,本着“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发展、集约用地、合理有序、稳步发展、协同发展、深度融合”的原则,科学有序扩大吉林西部基地范围内的风电、光伏发电规模,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拟通过提升区域电力消纳能力、发展制氢产业、新建特高压输电通道外送等措施确保新能源电力足额消纳,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

为破解消纳空间不足的问题,按期实现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内引、外通、强网等多方面的开发思路:

内引:就是通过白城市、松原市两个“绿电”园区低电价和“绿电”优势进行招商引资,扩大用电增量,提升省内自身消纳能力。争取到“十四五”末,两个园区用电量达到200亿千瓦时,配套新能源装机800万千瓦;到“十五五”末,两个园区用电量达到400亿千瓦时,配套新能源装机1600万千瓦。

外通:就是打通外送通道,借助鲁固直流以及正在推进的吉电南送特高压外送通道将优质清洁能源电力送往华北、华东等地区,涉及京、津、冀、鲁、豫、江、浙、沪共8个省(市)。力争“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各新增1条特高压外送通道,每条通道外送300亿千瓦时清洁能源电力,配套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

强网:完善我省电网架构,推进乾安、向阳、甜水、昌盛、龙凤5个500千伏变电站新建扩建工程,提升电网汇集能力和送出能力。协调电网提前跟进新能源项目布点,保证电网送出工程与风光发电项目进度相匹配,实现风光发电项目与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为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提供支撑。

同时,我省将大力推进东部千万千瓦级抽水蓄能工程、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全省电能替代工程,以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和储能电站建设,助推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做大做强。

三、《规划》的发展目标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基地有序化、规模化开发,到“十四五”末,基地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装机800万千瓦以上。到“十五五”末,基地内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60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5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形成省内消纳、外送和制氢3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将基地建成吉林“陆上风光三峡”的主体区和国家松辽新能源保障基地的核心区,大基地内形成省内消纳、外送和制氢3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子基地。

四、《规划》的重点任务

从当前国际和国内形势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仍将长期保持快速发展,推动世界能源转型继续深入,能源消费增量替代和化石能源存量替代的速度将持续加快。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强省目标,全力实施吉林省能源局“11125”新能源发展重点任务,建立了以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方向,推动清洁低碳能源发展和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为我省新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新能源企业的投资提供了良好条件基础,吸引一大批新能源产业先后落户吉林省,尤其吉林省西部地区,风电和光伏产业已成为推动吉林西部地区能源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本《规划》提出了近期的四项重点任务:

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范围内,风电项目规划可开发总容量达5485万千瓦,风电可开发容量巨大,且建设条件较好,具备基地化开发的先决条件。其中:白城市已建成风电容量392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装机容量2564万千瓦,白城市风电总建设规模可达2956万千瓦;松原市已建成风电容量123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项目容量2177万千瓦,松原市风电总建设规模可达2300万千瓦;双辽市已建成风电容量约44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项目容量185万千瓦,双辽市风电总建设规模可达229万千瓦。

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布局。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范围内,光伏项目规划可开发总容量达3613.5万千瓦,光伏可开发容量巨大,且建设条件较好,具备基地化开发的先决条件。其中:白城市已建成光伏容量183.5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光伏装机容量1816.5万千瓦,白城市光伏总建设规模可达2000万千瓦;松原市已建光伏电容量29.5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光伏项目容量1470.5万千瓦,松原市光伏总建设规模可达1500万千瓦;双辽市已建成光伏容量约26.5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光伏项目容量87万千瓦,双辽市光伏总建设规模可达113.5万千瓦。

同步推进电网接纳配套。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规划、电力规划、电网规划的有效衔接。积极对接国家电网及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推进并充分利用现有鲁固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紧扣新发展理念、紧扣国家重大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探索网源协调的发展模式,构建各级电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目标网架,初步建成坚强智能的一流现代电网,显著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高效服务能源互联网建设。通过完善 500 千伏电网主网架,优化 220 千伏电网结构,提高吉林西部地区风电、光伏电源汇集能力,满足电源送出需求,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吉电南送”配套新能源送出做好强有力支撑。结合基地发展目标,在吉林西部地区同步推进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布点工作,同步开展220kV变电站和电网的优化和扩建工程。

合理安排重点工作时序。结合各规划风电场及光伏电站资源情况、建设条件、接入条件等多项因素,本着“资源条件好”和“建设条件便利”的项目优先建设原则,对各规划风电场及光伏电站进行开发时序的合理安排。

五、《规划》落实的主要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工作统筹,深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细落实。完善权责对等、监督评估的能源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工作总台账,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完成时限清单;将重点工作绘制成图表,挂图作战,督导工作;建立责任机制、会商机制、对接机制、调度机制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强化规划引导。突出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作用,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规划的衔接,各类项目落地实施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作用,完善相应约束机制,重大能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工作应以能源规划为重要依据。建立能源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加强能源项目库建设,实现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有效接续。

鼓励多元发展。加强电网建设,配套建设电源侧储能系统、利用火电调峰,对风电、光伏项目在保障利用小时数范围内能并尽并,保障小时数外的实行交易电价。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优先依托存量煤电项目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扩大新能源打捆规模。重点开发“源网荷储”项目,通过新能源配套电源、增量配电网,依靠大电网调峰,以新能源直供和电力交易中心双边交易模式向经济园区供电,形成低电价的政策洼地。对规划区域内的既有园区,鼓励使用新能源电量,对使用新能源电量的企业,如增加储能系统给予电价优惠补贴。

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能源领域,推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良好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创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作为能源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落实国家相关财政、税收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推动能源安全保障、能源转型等重点任务实施。加强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能源规划实施的合力。

推动技术进步。以“能源”“智慧”为主线,以吉林西部产业项目为载体,以综合利用为导向,通过产业互融、建管联动、创新协同等方式,打造“智慧能源示范基地”,形成从顶层设计到具体项目的“规划+技术+平台+场景+产业+进入”六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发挥吉林西部新能源产业优势,进行能源技术与产业创新集中应用。加强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全过程协同监管,提高能源效率;建立信息技术网络平台,为新能源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为企业及时提供技术信息查询、数据存储和分析、网上办公和技术交流;建立新能源项目废弃物再利用和回收信息平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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