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法规政策 >

《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微信用户3028法规政策 2022-05-03 22:20:30 942阅读

一、编制背景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加快构建生态文明5大体系,首提“生态经济”概念,指出要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编制本规划。

二、“十三五”期间发展基础

工业生态化转型潜力大。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和淘汰钢铁产能602万吨、煤炭产能3857万吨、水泥产能86万吨。

农业生态化持续推进。“十三五”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与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初显。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407公顷,治理生产矿山3656公顷。修复海洋岸线64公里,滨海湿地6424公顷,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全部清零。

三、“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现代化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科技创新、数智引领的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一是推进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完成工业的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二是推进原材料加工业深度开发,推动工业的高级化、精细化、集群化发展。三是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壮大,培育绿色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产业发展。四是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通过生态循环和保护性耕作等模式,打造优势农业产业。五是探索“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推动工业低碳转型、清洁能源低碳转型、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

稳步推进生态产业化。推进森林资源生态产业化、推动湿地资源生态产业化、推动草沙资源生态产业化、推进海洋资源生态产业化、培育冰雪资源生态产业化、加快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主要是依托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冰雪资源要素,发展“生态+”产业。

全面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开展林业、草原、湿地、海洋4项生态资源要素的保护和修复。二是推进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绿色矿山和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加大修复力度。三是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并实行分区管控,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生态廊道的保护和修复。

免责声明:
        本站资讯内容均由网友提供,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作参考。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