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政策背景
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空间规划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重要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对各项主要工作作出明确部署。2019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基本明确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架构,对省、市、县、乡等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审批程序、时间安排、工作保障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02 相关技术指南
2.1 国家层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指导和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自然资源部着手制定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指南和标准。其中,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双评价”指南已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及其他相关专项指南仍在编制中。
2.2 广东省层面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规划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11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培训暨工作座谈会,会后,就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等3个技术指南的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地级以上市征求意见,目前正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地市意见建议进行优化完善,尚未正式出台。
表2: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指南一览
03 规划编制进展
3.1 相继启动全国、省、市县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继启动了全国、省、市、县等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3.2 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展——以广东省为例
自中央和自然资源部作出关于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以来,各省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以广东省为例,已于去年7月印发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陆续推进了省内外调研、部门座谈、专家咨询会等多项重要工作,目前已向省领导就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
3.3 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展——以广东省为例
自国家和省相继明确有关工作部署后,各市县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均着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前期研究。以广东省为例,广州市作为国家试点已率先完成规划成果并着手推进报批工作,惠州、揭阳、南海等多个省级试点市县也抓紧开展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探索经验。
3.3.1 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
《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率先建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广州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功能,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焕发云山珠水吉祥花城的无穷魅力提供重要支撑,朝着建设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的目标奋进。《规划》草案于2019年6月编制完成并进行公示,现已进入上报审批程序。
3.3.2 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惠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功能培育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广东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城市之一。《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于2019年7月正式启动。为深入推进规划编制,惠州市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和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9月印发《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规划》编制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概念性战略规划等22个专题研究,构筑起支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四梁八柱”。《规划》围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主线,以将惠州打造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为目标,对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进行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引导作用,推动建设大交通、大产业、大平台,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努力成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3.3.3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佛山南海区是广东省唯一的市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南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立足调整重构型规划,聚焦以“同城入湾提质量、底线约束控总量、城乡融合重流量、村园改造优存量、分类传导容变量”为主题的“五量”规划,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南海区具有珠三角城乡连绵区国土空间形态相对零散、用地较为粗放、城乡混杂等典型特征与共性问题,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从经济、社会、空间的结构性调整出发,以集中连片、布局规整、功能完善为方向,围绕生态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通过区域协同、格局优化、城乡融合、村园改造和传导实施,做好质量、总量、流量、存量与变量规划。
04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经验总结——以惠州、肇庆为例
4.1 构建“2+1+N”的编制技术团队
强化技术支撑,组建“2+1+N”联合编制团队。其中,“2”指1家具有丰富的城乡规划编制经验且熟悉国家、省相关政策团队和1家具有丰富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经验团“1”指1家熟悉当地发展实际的编制团队,“N”指多家各专业领域的顶尖设计团体,包括交通、产业、环境影响评价、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等专项领域。充分发挥多领域、多专业的技术融合优势,结合市县当地实际情况,编制专业、实用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
4.2 责任到人,构建项目负责-项目秘书-地区负责/专项负责-项目成员的内部组织架构
为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率,构建了项目负责-项目秘书-地区负责/专项负责-项目成员的内部组织架构,明确项目组成员的职责。项目负责主要承担项目成果的整体统筹工作,对项目设计质量、进度、分工等全面负责。项目秘书主要负责项目进度管控和项目辅助管理,包括日常安排、会议组织、文件整理、公文写作等工作。地区负责人为地级市下辖县区的对接人,负责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区分区规划研究的团队进行沟通,确保市级规划内容向下传导,摸清县区诉求并向上反馈,保证编制全程做到市县(区)联动。专项负责人为交通、产业、生态、海洋、公服、市政、乡村振兴等各项支撑性专题研究和对应专项领域的负责人,对专题的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负责,与相关市直部门和自然资源局内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并承担项目总方案、文本大纲里涉及该专项的内容。项目成员为项目专业设计的直接执行者,根据项目负责人和专项负责人的安排,完成所承担的专项工作。
4.3 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工作总统筹人和总协调人,市相关单位担任成员,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通过召开前期研究会、专家咨询研讨会、学习考察等活动,学习掌握自然资源部关于编制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
策,借鉴先进地区规划理念和工作经验,总结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总体思路,为规划编制工作指引方向。
4.4 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机制
统筹市县镇规划同步编制,构建目标定位-战略格局-项目布局-规模指标-用途管制的高效传导机制,保障重大战略层层落实。一是市级统一战略,统一配置,统一标准,统一培训。通过召开技术培训会、规划宣讲会、联动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县区快速掌握相关标准规范指导规划实践,循环互动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配、用地方案核对等规划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市县(区)规划同步编制。二是县区分头核实,开展规划编制和分区规划研究,与市级规划联动推进。各县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对国家和省、市级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细化落实;各区参照县级规划深度,开展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研究,在市级规划成果基础上,根据各区实际情况自选其他专题研究工作,对市级成果进行补充完善。三是镇级规划纳入县区统一编制,统一解决战略和规模问题,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四是对已编和在编村庄规划提出优化整合建议,定规模、定格局、定策略,保障村庄规划落地。
4.5 组建专家智库,开展重大问题分析研讨
为凝聚多方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政策研究中的咨询作用,努力提高规划成果科学化水平,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制度,邀请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等领域国内一流专家学者组建“智库外脑”,参与到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制定、咨询论证等工作,指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点在规划前期研究、中期成果审查、重大事项讨论等环节开展专家咨询,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4.6 派驻驻场服务,即时解决各类问题,高效推进各类工作
为高效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各编制单位持续跟进规划,并为甲方提供就近技术服务,及时反馈甲方诉求,派驻驻场服务。
4.6.1 核心人员驻场
在项目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主要技术统筹单位与专题编制单位需派驻项目核心人员驻场,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疑难问题,推进完成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每家技术统筹单位需向甲方提交驻场核心人员名单,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且不允许临时更换人员。核心人员可轮流前往甲方办公地现场办公,各单位保证每周不少于三天有项目核心人员在现场办公。
4.6.2 技术人员驻场
在项目运行的日常过程中,主要技术统筹单位与专题编制单位需派驻项目技术人员驻场,开展数据收集与整理、基础报告撰写、部门联系对接等工作,保证规划编制有序开展、按时推进。每家技术统筹单位需派驻至少一名技术人员在现场办公,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人员保持一致,每周保证不少于五天在现场办公。技术人员应配合甲方完成与规划编制相关的工作事宜,出勤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受到甲方的监督与考核。
来源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 | 南粤规划
撰稿 | 规划三所 侯松岩 史雅娟
审核 | 规划三所 周祥胜 汤燕良
编辑 | 总工程师室 曾宇娟